合肥国先控股有限公司无人机场及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合肥国先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合肥国先控股有限公司无人机场及系统建设采购进行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 项目业主:合肥国先控股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合肥国先控股有限公司无人机场及系统建设采购     1.3 项目编号:2025HEFQN00742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本公告为第1标段磋商公告     1.5 项目标段编号:2025HEFQN00742     1.6 项目地点:合肥市     1.7 项目概况:合肥国先控股有限公司无人机场及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1.8 合同估算价:190万元     1.9 交货(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付自动化巡检设备,同时提供交付自动化巡检设备所有相关的文件材料;接招标人安装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接入系统平台等服务工作。     1.10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1 项目类别:其他交易·货物     1.12 其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如下条件:     2.1.1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第1.3.4项规定的情形。     2.3 其他要求:/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9日00:00至2025年7月25日24:00 3.2 获取方式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 (3)潜在投标人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磋商,则须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4)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703;0551-66223178。 3.3 电子交易服务费用:人民币400元整,网上支付。
			4.响应文件的递交(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1 磋商时间:2025-07-30 14:30
			5.2 磋商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三楼评标室(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国先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龙川路549号创新法务区D座1105室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7882821196     7.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万 工     电    话:0551-66223703;0551-66223178     7.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7.4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合肥)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西藏路交口     电    话:0551-62936359
			8.其他事项说明
			8.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8.2磋商文件的异议、投诉     8.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7.1和7.2。
			9.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76700188016165161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附件:磋商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