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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休宁路(金寨路-徽州大道段)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5GBCZ202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1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休宁路(金寨路-徽州大道段)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监理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区休宁路(金寨路-徽州大道段)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5GBCZ2029)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14页,11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8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正式员工,在进场前提供至少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请问是否指本次投标时不提供社保证明,在中标后进场前提交业主审查? 答:总监及总监代表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在进场前提供至少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2、如需提交社保证明,因我单位隶属于事业单位,部分员工身份为事业编制,目前事业单位职工尚未完全启动社保,只办理了医疗保险,试问社保证明可否提供由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及医保中心出具的医保证明? 答: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