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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土建分项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5GFCZ2074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土建分项设计项目答疑公告三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土建分项设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15GFCZ2074)答疑公告三如下: 1、方案设计、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封装、密封后是否还需要统一封装打一个包? 答:不需要。 2、招标文件P2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中,“除投标人资格业绩外,近五年来投标人每增加一个(以试运营开始日期为结点,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已通车运营(含试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分项设计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请问:投标人作为联合体主办方具有上述业绩是否可以得分?在建项目是否可以得分? 答:P28页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指标描述调整为:“除投标人资格业绩外:近五年来(以试运营开始日期为结点,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投标人每增加一个已通车运营(含试运营,以试运营开始日期为结点)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分项设计业绩的(不含分包及联合体业绩),得3分;近五年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结点)投标人每增加一个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分项设计业绩的(不含分包及联合体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9分。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仅针对联合体主体方业绩(不含分包及联合体业绩)进行评审。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且至少应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开始及完成时间、项目是否开通运营(含试运营)、投资规模、合同金额等方面内容,合同无法完整体现的另附招标人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补充证明。” 3、招标文件P28页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除项目负责人初审业绩外,近五年来(以试运营开始日期为结点,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每增加一个通车运营(含试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或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作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具有上述业绩是否可以得分?在建项目是否可以得分? 答:P28页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指标描述调整为:“除项目负责人初审业绩外:近五年来(以试运营开始日期为结点,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每增加一个通车运营(含试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或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业绩的(不含分包及联合体业绩),得3分;近五年来(合同签订时间为结点)每增加一个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或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业绩的(不含分包及联合体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9分。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且至少应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开始及完成时间、项目是否开通运营(含试运营)、投资规模、合同金额、人员所担任职务等方面内容,合同无法完整体现的另附招标人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补充证明。”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 工 电话:0551-66223742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