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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相城路、南谯路、古河路监控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6GYCZ0484
原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相城路、南谯路、古河路监控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 “相城路、南谯路、古河路监控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6GYCZ0484)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城路交通平面图”和“相城路监控采购及安装(清单)”中都有“电子警察杆件(含基础),规格:含(基础)15米F杆”,但是“相城路路监控大样图”中只有横臂5米F杆和横臂8米F杆大样图。请提供横臂15米F杆杆件大样图。 答:补充提供,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我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下载图纸附件。 2、招标文件第12页,“(7)清单或控制价中的预留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单位必须按规定金额单独列出并计入总投标报价中,最终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经审计后为准。” 清单中未给出不可竞争的预留金的金额,只有清单中的“预留金:按照5%预留”,请问按照什么的5%预留。 答:预留金按照招标清单控制价的5%预留。 3、招标文件附件中清单控制价压缩包里“合肥市瑶海区南谯,相城路交通设计图答疑.doc”:请问:该答疑回复中需要增加的设备是否已经包含此次招标文件清单和控制价内?我方是否需要在此次招标文件的清单和控制价内加入相应的数量? 答:以招标清单设备量为准。 4、招标文件附件中,存在清单控制价和图纸重复的问题,请问重复的清单控制价和图纸是否一样,如不一样,请明确。 答:一样。 5、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完整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项目涵盖系统内容、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要求提供业绩的完整合同(须附清单)这一项,由于很多业绩页数较多,少则几十页,多则几百页,这样完全附上合同就会使标书非常的庞大且繁杂,并且对标书的评标工作带来麻烦。请问,此项是否可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合同提供关键页,须附清单),及对应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项目涵盖系统内容、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答: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551- 66223689、66223870 传真:0551- 66223684 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5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