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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三考试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6GFCZ0493

原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三考试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三考试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6GFCZ0493)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 答疑部分

1、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给出了各个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但是未给出各个设备的详细数量,在数量未明确的情况下,报价会有很大的偏差,请给出各个设备的详细数量。

答:设备数量详见本项目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登陆企业库系统,通过清单通道下载本项目清单。

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中要求:“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我单位建议修改为:具有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答:此项要求是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中要求:“具有安防一级资质;”。我单位建议修改为:具有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

答:此项要求是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中要求:“近三年内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安交警驾考项目科目二、三考试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业绩(社会化服务考场业绩除外);”。请问我单位具有科目二单项合同与科目三单项合同,2个合同累加金额为800万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此项业绩是指: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公安交警驾考项目科目二考试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业绩(社会化服务考场业绩除外);或者为近三年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公安交警驾考项目科目三考试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业绩(社会化服务考场业绩除外);或者为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安交警驾考项目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业绩(社会化服务考场业绩除外)。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招标需求”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表”的备注中要求:“1、提供上表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投标时原件携带备查”。请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表”中1-8项都是对外购厂家的资质等要求,需要由别的厂家提供。在经过详细市场比对、调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硬件产品的厂家具有唯一性。该品牌厂家不可能同时给几家投标人提供原件,建议删去携带原件备查要求。

答: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同时删去此处携带原件备查要求。

二、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651017:00,现延期到“2016年5月1917:0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651217:00,现延期到“2016年5月2017:0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51810:30”,现延期到“20165309: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不变,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4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1- 66223741, 66223695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51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及延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