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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区井岗镇下公岗小区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6GSCZ2772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4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井岗镇下公岗小区智能化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蜀山区井岗镇下公岗小区智能化工程 ”项目(项目编号:2016GSCZ2772)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本项目招标人、业主单位和项目单位是合肥市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还是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人民政府?

答:本项目招标人、业主单位和项目单位均为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人民政府,招标公告、文件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企业人员技术力量”评分项中“投标企业5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配备齐全的得3分,少一个扣1分”,请问此项最高扣几分?

答:本项最高扣3分,扣完为止。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评分项中“投标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并有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计划以及服务承诺等;服务队伍建设规范,技术层次高,技术工程师多,熟悉高校类似项目和维护经验等;……

请问“熟悉高校类似项目和维护经验等”是否有误?

答:原“熟悉高校类似项目和维护经验等”,现修改为“熟悉类似项目和维护经验等”,其他不变。

4、招标文件第四章产品证明材料表:

1)单门磁力锁及双门磁力锁要求提供产品MACEULROSH检测认证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请问这里的“、”是“和”的意思吗?

答:是。

2)表格注11、所投产品证明材料表如与招标技术规范书中要求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技术规范书有要求而上标未列明的,不要求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须在中标后适时向招标人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报监管部门处理,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其中加着重号的“上标”是“上表”的意思吗?

答:是。

3)产品证明材料表中要求的,是否投标时都需要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与产品证明资料表要求不一致的,是否导致投标无效?

答:该表格里列明的产品证明资料,投标人均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列项属于评分条款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所列项非评分条款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表格注2中明确:本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原厂授权书和质保函的,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若投标时未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投产品原厂授权书和质保函(原件),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按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请问售后服务承诺函是否可以承诺标后提供?

答:本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质保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若投标时未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投产品原厂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质保承诺函(原件),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按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章描述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5)招标文件第35页产品证明材料表-出入口管理系统-制造厂商资质要求第3条“生产厂家在合肥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是否可以修改为“提供生产厂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答:招标文件产品证明材料表-出入口管理系统-制造厂商资质要求第3条“生产厂家在合肥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现修改为:“生产厂家在合肥设有售后服务点[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售后服务点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或生产厂家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6)招标文件第35页产品证明材料表-信息发布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管理软件:“提供信息发布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此条有误可否删除?

    答:删除此条要求。

5、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三项技术要求“智能化系统技术规范书” 第3项出入口管理系统:

高速型自动挡车器---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95%, ;”参数有误,可否删除“且不凝露”?“★运行寿命: ≥500万次”参数有误,是否可以删除?“★起杆时间: 1.4秒;”参数有误,是否可以修改为“★起杆时间: 4.5秒;”?                                                 

答:①原招标文件中“★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95%,且不凝露 ”,现修改为“★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95%”;

②删除原招标文件中“★运行寿命: ≥500万次”;

③原招标文件中“★起杆时间: 1.4秒”,现修改为“★起杆时间: 4.5秒”。

2)车牌识别一体化摄像机---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接口:10M/100M 自适应RJ45;”是否可以修改为“★接口:具备RS485RJ45I/O等接口,1路报警输出;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单机芯人行通道翼闸---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材质:通体为304不锈钢板,表面拉丝处理。★支持防夹、防冲、防尾随功能,电机受阻自动报警并返回;★可选配加装蓄电池,断电时,门翼处于自由状态,人员可以自由通行”是否可以删除“★”?

答:取消以上条款的“★”。

6、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主要设备技术指标---8.5详细评审指标---停车场系统:

1)“1、高速自动挡车器:检测报告体现:①运行寿命: ≥500万次 ;” 可否修改为“1、高速自动挡车器:检测报告体现:①防撞要求:栏杆臂在受到车辆撞击时应能及时水平转开或者脱离机箱,以防止车辆撞坏栏杆;”?

答:原招标文件中“1、高速自动挡车器:检测报告体现:①运行寿命: ≥500万次 ;②机箱防护等级:机箱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级 ;同时体现以上两项的得4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现修改为“1、高速自动挡车器:检测报告体现:①防撞要求:栏杆臂在受到车辆撞击时应能及时水平转开或者脱离机箱,以防止车辆撞坏栏杆;②机箱防护等级:机箱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级 ;同时体现以上两项的得4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车牌识别一体化摄像机:④接口:10M/100M 自适应RJ45能否修改为“④图像画面连贯,物体移动时图像无前冲现象”?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控制价清单内的产品参数如果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87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1121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蜀山区井岗镇下公岗小区智能化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