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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2018年度小额零星工程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6GFCZ3304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2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2018年度小额零星工程定点单位(园林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2018年度小额零星工程定点单位(园林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6GFCZ3304-4)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贵司在2016年11月14日发布的《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2018年度小额零星工程定点单位4标段》招标项目,可否参照2016年肥西县,2016年长丰县,2017-2018年巢湖市小额库的招标方式,适当的保护合肥的中小企业,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中3、外地园林绿化企业须已在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我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电话咨询备案相关事宜,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给予我们的答复是目前只接受城市园林绿化一、二级资质公司的备案登记,对于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公司不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由于我公司为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企业、注册地在黄山市歙县,如果应招标文件要求需要进行备案,但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现不需要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公司备案登记。请问如何解决?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开标一览表”中备注说请将此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放入投标袋中,无需装订。请问是否将此表单独拿出,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中均不需要再次提供此表么? 答:将此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放入正本封标袋中,可以不再提供。 4、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中我公司选择的本地化服务形式为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请问表格中的本地化服务地点及服务人员名单等内容在本次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填写?若需要填写,则服务人员名单指的是投入项目工程人员的名单么;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是否是指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的还是公司的营业执照)? 答:需要填写;服务人员名单指的是拟投入项目工程人员的名单(人员须注册在该投标单位,且在该投标单位办理社保);其他证明文件按表格要求填写。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提交。 5、请问: 上述表格中的正本包括哪些文件,副本包括哪些文件,正副本内容是否一样,不一样的地方请指出。 答:正本和副本内容须一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第49页“投标文件资料清单”中有第六条“投标业绩承诺函”,但招标文件中并未给出格式,也没有对投标时是否必须提供业绩作出要求,请问制作投标文件是否必须提供“投标业绩承诺函”?如需提供格式是否采用自拟? 答:本项目无业绩要求,《投标业绩承诺函》无需提供。 7、删除第五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第10项内容: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以后评审指标序号依次修改。 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 11 信息登记手续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现更正为: 10 外地企业备案手续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9、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1、结算方式”中“结算价为工程竣工后业主实际应当支付的价款,是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经业务委托审计后,在工程竣工审计价的基础上再乘以各专业下浮率计算得出。”更正为:“结算价为工程竣工后业主实际应当支付的价款,是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经业务委托审计后,在工程竣工审计价的基础上再乘以各专业结算费率计算得出。”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2 66223909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