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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
原项目编号:2016GFCZ2955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8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答疑公告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项目编号:2016GFCZ2955)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中“近五年内担任市级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此处所指的“市级国有企业”是否包括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 答:包括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人员业绩要求“委派的首席顾问律师及主办顾问律师近五年内担任招标、工程建设(包括土地、房地产)、项目融资业务常年法律顾问”,请问房地产、项目融资业务实务中专项法律业务顾问业绩是否满足? 答:不满足。 3、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1)、(2)、(3)项要求的一个业绩,是否只能计取最高得分,还是可以累计计分? 答:只计取最高得分,不累计计分。 4、请问律师事务所作为投标人需要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对象(律师所负责人、主办律师、首席律师、经办律师)是哪些? 答:需要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对象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首席律师。 5、市司法局无法配合开具律师执业年限证明材料,请问合肥市律师协会开具律师执业年限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满足。 6、提供律师业绩合同时,出于保护客户隐私考虑,是否可以仅提供合同首页及尾页? 答:须提供律师业绩合同首页、尾页及关键页,须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内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03 66223742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