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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设计变更(四期)项目第三方巡查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6GFCZ2739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0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设计变更(四期)项目第三方巡查定点单位答疑公告 “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设计变更(四期)项目第三方巡查定点单位”(项目编号:2016GFCZ2739)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招标需求中“二、第三方巡查工作要求,第8.根据第三方巡查工作特点,为便于开展巡查工作,每个巡查小组须提供以下配备设备及装备须包括: 10 越野车 (用于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设计变更(四期)项目巡查使用) 每个标段2辆 保险齐全,车况良好 ”请问以上所要求配备车辆为项目使用还是提供给业主单位? 答:为本项目使用。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设计变更(四期)项目第三方巡查定点单位项目巡查服务协议中“五、乙方权利及义务,第6、须安排专人到甲方集中办公(业务能力须满足甲方要求,所有费用自行解决),承担项目月度资金计划审核工作(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款支付证书、清单等)。” 请问以上要求所安排的人员为几人,人员有何要求,集中办公多长时间? 答:中标人应该于每月25日至次月10号,至少安排1名人员在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驻点办公,审核项目月度资金计划,食宿自理。所安排人员应熟知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并能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审核项目单位所申报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合理性,确保资金支付安全。若不能满足要求,按5000元/人•天罚款。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03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