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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天门湖公租房二期一组团厨柜及相应器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GJCZ2622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9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天门湖公租房二期一组团厨柜及相应器具采购答疑及补充公告

“天门湖公租房二期一组团厨柜及相应器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GJCZ2622)答疑及补充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26条”写明不需要样品,而设计优化图纸中又要求样品,且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详细评审表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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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及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提供由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所投产品原材料及电器委托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在投标截止日前必须有效)。包括:中密度纤维板、三聚氰胺(刨花板)、铰链、台面、烟机、灶具、水槽,每项得1分,满分7分。其中橱柜整体检测报告委托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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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答:本次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样品,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评分表第五项中的“样品及”。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制作。

2、“天门湖二期一组团部品部件配置数量清单”中的B、C户型下柜延米与招标文件优化图纸上的延米尺寸不一致,请明确。

答:具体柜体尺寸均以优化图纸为参考基数。

3、不锈钢双灶具尺寸400*300mm,双灶具没有这么小的尺寸,请明确尺寸、该灶具的额定热负荷火力是多少KW?

答:外形尺寸调整为720*400 mm,热流量为4.0KW

二、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分表第三项“201311日以后”为发票开具日期。

2、本项目初审业绩不作为加分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6622390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1222

三、附件

附件:7-答疑及补充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