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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6GMCZ350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1月0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GMCZ350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27页,本工程投标单位须人员配备表中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配备2人”,招标文件第32页技术标详细评审表第4条拟任总监业绩中要求“拟任总监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不限时间,本人须在此项目中任职总监)每一项3分,最多6分。”请问拟任总监业绩是每个总监理工程师须有2个类似工程业绩,还是每个总监理工程师各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 答: 每个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2、请问开标现场是否需要携带评审证明原件。 答:投标时无需携带原件,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核实所投文件中人员证书、获奖、业绩等内容的有效性。 3、招标文件中第48页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时限为近三年,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原件携带备查,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原件核查后不予退还)”。问:现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对行贿犯罪证明实行网上申请、打印,现场不再开具,投标时携带网上打印(彩色打印)的是否可以? 答:可以。 4、招标文件第55页,投标业绩承诺函中附表要求填写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问:招标公告及技术标初审表(第29-30页)未对业绩要求,是否可以不提供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只提供打分业绩? 答: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