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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董大水库水源保护区三十岗集镇二期复建点项目及合肥市董大水库水源保护区大杨镇湖畔新城复建点项目供电设施代理维护
原项目编号:2016GLCZ375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1月11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董大水库水源保护区三十岗集镇二期复建点项目及合肥市董大水库水源保护区大杨镇湖畔新城复建点项目供电设施代理维护答疑公告 “合肥市董大水库水源保护区三十岗集镇二期复建点项目及合肥市董大水库水源保护区大杨镇湖畔新城复建点项目供电设施代理维护”项目(项目编号:2016GLCZ375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10页的第29条中“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均可(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
本项目为代维项目,所需提供的类似业绩也为代维业绩,代维业绩是无验收报告和业主证明的,请问这项该如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 2、招标文件第10页的第29条中“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代维合同里是没有体现面积的,请问是否以体现合同总金额为准? 答:项目业绩要求为:“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供电设施代理维护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需体现面积。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投标人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我公司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该资质与送变电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经营范围一致,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