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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董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大杨镇湖畔新城Ⅱ复建点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6GLCZ347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1月1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董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大杨镇湖畔新城Ⅱ复建点项目监理答疑公告 “董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大杨镇湖畔新城Ⅱ复建点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GLCZ3473 )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103页, “固定办公场所” 1、本地企业(注册地在合肥市内):在合肥区域内有办公场所一处建筑面积(下同)不少于800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的得5分。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相同,还须提供工商证明,若提供的是租赁合同还需提供租赁人房产证原件,房产证上面积不少于800平方,房产证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2、外地企业(注册地在合肥市外):在合肥成立的分支机构在合肥区域内有一处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的得5分。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相同,还须提供工商证明,若提供的是租赁合同还需提供租赁人房产证原件,房产证上面积不少于800平方,房产证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3、场所不能满足第1、2条要求的得0分。建议修改。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910,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