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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沪上人家、榆林桥畔二期电梯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6GBCZ268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0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沪上人家、榆林桥畔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6GBCZ2689)答疑公告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合同付款方式可否调整为“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款20%的预付款;

2)根据工程进度,设备到场前一个月内,支付至进场设备的80%设备款;(按工程标段一个标段的电梯必须一次性全部进场)

3)调试结束,取得质监部门使用许可证后一个月内付至该批设备价款的90%,同时付至该批设备安装款90%

4)项目联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该批设备价款的95%,同时付至该批货物安装款的95%

5)审计结束后并提供5%设备和安装质保金保函后支付至设备审计价的100%,同时付至该批货物安装审计款的100%,质保期满两年后(质保期从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验收报告开始计算)付清余款(无息)”(原招标文件同时要求提供5%质保金保函并留了5%质保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电梯基本技术要求中19条要求具备电梯远程监控接口条件,请明确具体为什么远程监控?需电梯厂家提供何种技术支持?如不能明确则是否可取消该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电梯基本功能要求中54条要求配置停电自动平层功能,该功能即在电梯机房配置蓄电池供电,基于目前蓄电池寿命一般2年左右,需频繁更换,且本项目要求维保驻点可保证停电及时放人,目前合肥市高端商务楼盘均未配置此功能,因此建议取消,可否?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投标报价要求包含投标总价2%的总包配合费,该费用包含临时用梯费用及技监局验收后至移交建设方前的电梯维保费。关于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明确约定支付时间,如未能及时支付总包可不让中标方进场。但关于临时用梯及维保费将如何保证顺利支付给中标人?未收到以上费用前中标人是否可拒绝提供临时用梯及维保?建议临时用梯费用及维保费在支付总包配合费时直接由中标人扣除。另建议明确临时用梯及数量、时间,政府验收至交房的时间间隔以便估算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P34页要求,中标人提供五方通话机房至监控室布线,因弱电的布线一般由弱电公司统一布置,电梯公司单独布置该部分线缆一方面可能不符合总体走线要求,另一方面成本较高,因此建议此部分内容不放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P34-35页要求电梯安装时安全网剪切、电梯安全门、地坑垃圾清理、排水、机房灭火器、机房门包装、上锁等均由电梯方负责,电梯厂家的专业是电梯生产与安装,以上内容均超出电梯厂家专业范围,合理的做法应是专业的单位负责专业的工作,建议以上内容不放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无沪上人家复建点图纸,招标要求该部分电梯并联,每台电梯需显示另一台电梯运行情况,如两电梯距离较远、机房分开则可能无法实现并联,且该要求成本较高,建议取消。

答:已上传。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66223678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29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