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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16GBCZ356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0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答疑公告 “包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2016GBCZ356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对初审业绩无数量要求,请问第122页“投标业绩承诺函”中,投标人是否可以根据需要提供多个初审业绩?初审业绩与评审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初审业绩只需一个即通过资格门槛,初审业绩与评审业绩可以重复。评审业绩可以提供超过3个及以上业绩,但仅对其中符合要求且得分最高的 3 个计分。 2、本项目计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法还是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如果是综合单价法,招标文件第115页“清单报价一览表”中其它项目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是否可以自行扩展项目内容?招标文件第115页“清单报价一览表”中“品牌/型号/规格”是否需要填写?如需要填写,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的《常用材料、设备备选及参考品牌推荐一览表》的“推荐品牌”中选择两种或者以上?如不需要填写,是否默认为使用《常用材料、设备备选及参考品牌推荐一览表》所列材料、设备品牌? 答:1、本项目计价方式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清单报价一览表为清单报价汇总表,投标单位按自行设计的图纸内容均在此表中列出汇总成此表(分部分项清单利用一点智慧软件进行编制,分部分项清单附后。如有缺漏项,视同投标单位优惠。)。2、清单报价一览表”中“品牌/型号/规格”要填写,所填写的品牌/型号/规格为投标人本次投标时拟选用,且只能填写一个品牌及对应的型号/规格。 3、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中规定“方案设计无需提交加密电子文件”,而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标格式中第129页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合肥市版”中均出现“设计方案及服务方案”。方案设计是否需要提交到加密电子文件,请予以明示。 答:方案设计无需提交电子文件,需要提交纸质文件。 4、招标文件第86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包含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等内容,请问施工组织设计是放在商务技术标中,还是放在方案设计中?是否需要提交加密电子文件? 答:施工组织设计是在加密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标)中提交。 5、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对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有特殊要求,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还是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答:投标文件中除招标文件对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部分可无须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此公章(或电子签章)应为投标人的。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资料须盖各方的公章。联合体协议中需盖各方的公章。 6、投标人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进皖企业已通过审核,但“备案机关”非合肥市备案机关,请问“备案机关”为安徽省内其他地市备案机关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需要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进皖企业已通过审核的查询截图。 7、招标文件第38页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中,“如合同不能体现出其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应调整为“如合同不能体现出其为设计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38页“人员要求”中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与“布展施工现场管理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 答:招标文件第38页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中,“如合同不能体现出其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项目负责人”更改为“设计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项目总负责人”和“布展施工现场管理项目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8、招标文件第41页中的“多媒体演示讲解材料”,请对演示讲解材料的文件格式、递交方式以及封装要求予以明示。 答:1、多媒体演示讲解材料可以为U盘或光盘介质,数量为两份,需要密封放入方案设计文件中,在投标时递交。2、对演示讲解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PT。 9、招标文件第22页,“23.3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30 分钟)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项目负责人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请问:这里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哪位?是指项目总负责人?还是指布展施工现场管理项目负责人?还是指设计负责人?此人是否一定要到开标现场?能否由投标人授权代表解密所有投标文件?“项目总负责人”和“布展施工现场管理项目负责人”能否由同一人担任? 答:招标文件第22页的“项目负责人”指的是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人授权代表解密各自的投标文件。“项目总负责人”和“布展施工现场管理项目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10、招标文件第23页,“25.3.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请问:单位负责人具体在投标文件什么位置签字? 答:投标文件中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单位负责人要签字。“25.3.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含义是投标文件既无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又无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会导致投标无效。 11、“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是要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公章还是电子公章和电子法人章都要盖? 答:“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是要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公章。 12、以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已明确牵头方单位负责投标工作。请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全称是填写联合体全称?还是填写牵头方单位全称? 答: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全称填写牵头方单位全称。 13、招标文件第34-35页“(一)总规模型技术要求4、总体效果中提到采用LED显示屏进行多媒体演示,时间8-10分钟。对模型进行智能化控制,充分考虑采用一些技术手段使模型在有限的范围内清晰展现重点内容。”和标书第35-36页“(二)总规大模型规划影片要求2、大模型影片要求中提到硬件系统采用空间屏(主屏)、信息屏(辅屏)、触摸屏(控制屏)三套显示系统,并实现多屏联动的多媒体交互,同时利用该平台制作8-10分钟宣传影片。”,请问:(一)总规模型技术要求中8-10分钟和(二)总规大模型规划影片要求的8-10分钟宣传影片是不是指的同一部影片即总规模型影片? 答:是。 14、标书第31-32页“三、具体实施内容(二)深化方案设计中提到建筑装饰设计包含:布展区域内建筑装饰(含智能化系统、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安保监控以及与主体建筑已实施的空调末端、强弱电、消防、安防系统的衔接处理、展馆工程具备使用临时电能提前独立运行等)设计方案;”,请问:此次投标报价中包含的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是属于改造还是完全新做?若为改造请提供原消防、通风、空调工程现场已完成图纸。 答:此次投标报价中包含的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属于完全新做(应和楼内相关系统相匹配,并且保证系统总控制及分别控制)。 15、标书第44页“十、常用材料、设备备选及参考品牌推荐一览表中第4项触摸屏推荐品牌写到:面板推荐品牌为LG、三星”,请问:触摸屏推荐品牌为“面板推荐品牌为LG、三星”,市场上的触摸屏暂无此推荐品牌,此推荐品牌为拼接屏的品牌,是否可以把触摸屏的推荐品牌更改为市场上常用的品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LG、三星不是触摸屏品牌,而是触摸屏中面板的推荐品牌。 16、标书第45页“十、常用材料、设备备选及参考品牌推荐一览表中投影类第1项影院推荐品牌写到:音响推荐品牌:DP、科视、巴可”,请问:影院推荐品牌为“音响推荐品牌:DP、科视、巴可”,市场上的音响暂无此推荐品牌,此推荐品牌为投影机的品牌,是否可以把影院音响的推荐品牌更改为市场上常用的品牌? 答:影院音响推荐品牌更改为:JBL、BOSE、QSC、EV;影院投影机推荐品牌为:DP、科视、巴可。 17、标书第114页“附1.设备清单(按展厅)分别汇总表”,请问:(1)此表是不是指的是展厅内用到的主要设备品牌型号选用表?(2)若是指主要设备品牌型号选用表,那表格中的“推荐品牌”是否应改为“投标选用品牌”? 答:(1)是的。 (2)是的,表格中的“推荐品牌”更改为“投标选用品牌”。 18、招标文件第133页,“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标书工具软件”直接打印成册,如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问:因为投标文件可以盖公章,能否用盖过公章的纸质文件做为纸质投标文件?用扫描件做为电子版上传? 答:电子版文件需要在网上制作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标书工具软件”直接打印成册,如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有关电子文件制作方面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551-6622383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