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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丙铺路、漓江路等8条道路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6GFCZ372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0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丙铺路、漓江路等8条道路工程监理答疑及变更公告 “丙铺路、漓江路等8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GFCZ3725)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因近期在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的类似项目不要求携带原件资料,请问本次投标时涉及相关评审打分项的证明材料(如人员证书、获奖、业绩证明等)是否需携带原件备查? 答:投标时无须携带原件。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指标中: 企业信誉: 1、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2、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下列荣誉之一的得3分: (1)“守合同、重信用”; (2)“重合同、守信用”; (3)“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 (4)其他同等效力荣誉,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3、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监理单位获得国家级 “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5分;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监理单位获得省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3分;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监理单位获得地市级 “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1分,同一类以表彰级别高的计分,不累计加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另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4、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所监理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得5分;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所监理项目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得3分;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所监项目获得地市级质量奖项的得1分;同一类以表彰级别高的计分,不累计加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另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0-15分 现变更为: 企业信誉: 1、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2、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下列荣誉之一的得3分: (1)“守合同、重信用”; (2)“重合同、守信用”; (3)“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 (4)其他同等效力荣誉,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3、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监理单位获得国家级 “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5分;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监理单位获得省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3分;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监理单位获得地市级 “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1分,同一类以表彰级别高的计分,不累计加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4、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所监理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得5分;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所监理项目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得3分;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所监项目获得地市级质量奖项的得1分;同一类以表彰级别高的计分,不累计加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另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0-15分 2、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指标中: 总监理工程师: 1、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得5分;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获得地市级表彰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得5分;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所监理的项目获得地市级质量奖项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另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0-10分 现变更为: 总监理工程师: 1、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得5分;获得地市级表彰的,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得5分;所监理的项目获得地市级质量奖项的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另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0-1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