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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泰山路、汤泉路、屏山路、梅龙路等26条道路智能交通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6GBCZ353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1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泰山路、汤泉路、屏山路、梅龙路等26条道路智能交通采购及安装(2标段)延期及答疑公告 “包河区泰山路、汤泉路、屏山路、梅龙路等26条道路智能交通采购及安装(2标段)”项目(项目编号:2016GBCZ3535-2)延期及答疑公告如下: 一、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0:30”,现延期到“2017年4月1日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二、答疑部分 1、当涂支路(南淝河路-花山路):招标图纸和清单中电子警察系统有6mF型杆,而图纸中没有大样图,请补充。 答:已上传补图,请投标人在“补图下载”项下自行查看及下载。 2、梅龙路(金寨路-昭潭路):高清监控系统,招标清单中为高清监控(交警)摄像机为2个,而图纸中监控:交警摄像机为3个,治安摄像机为3个。以哪个为准,请明示? 答:以招标清单中数量为准。 3、梅龙路(金寨路-昭潭路):电子警察系统,招标清单中为3个,而图纸中为2个500万高清摄像机。以哪个为准,请明示? 答:纸质图纸中为3个。 4、梅龙路(金寨路-昭潭路):电子违停抓拍和逆行违停抓拍系统,招标清单中为各1个,而图纸中KO+200处违停摄像机有2个,K0+040处违停抓拍1个,以哪个为准?且哪个是电子违停抓拍,哪个是逆行违停抓拍?请明示? 答:以招标清单中数量为准。 5、梅龙路(金寨路-昭潭路):高清卡口系统,摄像机杆件图纸中为11米横臂,而招标清单中为F型杆(杆高6.8米,臂厚8mm,横臂10米,臂厚6mm),以哪个为准?请明示? 答:以招标清单为准。 6、梅龙路(金寨路-昭潭路):图纸中无F型杆(杆高6.8米,臂厚8mm,横臂10米,臂厚6mm)大样图、杆高8米,横臂6.5米大样图、11米横臂大样图。请补充。 答:图纸中有大样图,见JK-06~08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66223678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三、附件
附件:延期及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