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黉街商业街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6GXCZ332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30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黉街商业街智能化工程答疑公告 “黉街商业街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6GXCZ3323)答疑公告如下: 1、视频监控系统规格配置表中1-8项摄像机产品制造(生产)商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企业”认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绿色企业”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将环境利益和对环境的管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并取得成效的企业。 也就是说,绿色企业是将绿色纳入公司标准,也就是说,用某类公司的企业标准来作为本次招标的评分项,该条款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和不合理性。且带有一定的倾向性。 答: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倡行环境保护,提高环保意识,本次招标对于投标设备生产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企业”认定的给予加分,并非对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加分,本条不做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视频监控系统规格配置表中1-8项摄像机产品制造(生产)商近两年(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中国制造业年度创新企业的得3分 该条款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摄像机设备厂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制造业年度创新企业的,唯海康威视独有。 答:本条更改为:视频监控系统规格配置表中1-8项摄像机产品制造(生产)商获得平安城市入围产品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视频监控系统规格配置表中1-8项摄像机产品制造(生产)商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二级及以上 安防行业厂商,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二级及以上的摄像机厂商,唯海康威视独有! 据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具备安全生产能力得分60分以上,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三级,准许生产,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处条款要求必须二级以上,带有明显的限制性和唯一性。建议修改为:三级及以上。 答:本条更改为:视频监控系统规格配置表中1-8项摄像机产品制造(生产)商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三级及以上,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34页前后描述不一致,请明确具体为枪机还是半球。 答:设备名称修改为“1080P高清红外客流统计网络半球” 5、清单与招标文件里的设备不符合,以哪个为准? 清单里有的部分招标文件里没有(如、光纤收发器、TP/IP信号线、巡更软件、金属信息钮等);招标文件里有的部分清单里没有(如对讲数字数字机、数字音频主机软件、消防报警系统等)。 答:以清单为准。 6、评标办法中: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更多应用在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 而该项目为智能化工程,属于工程施工类别,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没有必然关系,评标办法中将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失公允。具有明显的限制倾向。 故建议删除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的评分办法。 答:本条更改为:售后服务获得业主(或物业公司)优良评价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或物业公司)优良评价的扫描件作为评标依据,业主(或物业公司)评价须盖业主(或物业公司)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到“2017年4月20日10:30”; 开标、纸质投标文件及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66223712、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