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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医院项目管理及监理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16GCCZ347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08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北城医院项目管理及监理一体化 答疑及变更公告 “长丰县北城医院项目管理及监理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2016GCCZ3472)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问由于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遗失,目前正在补办,当地公安机关受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因此在开标时无法提供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请问在开评标现场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由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社保卡作为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 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是否可以? 答:可以。 2、招标文件P3页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2011年6月11日至今,承担过3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三级医院项目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业绩”,请问项目代建类业绩是否也能作为项目管理类业绩进行评审? 答:不能。 3、招标文件P34页人员配备通则中要求“投标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须提供所有证件扫描件(原件携带备查);监理组织机构配备人员须提供所有证件扫描件(原件携带备查)”,请问是否可以在开标时仅携带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备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详细评审指标中: 8 固定的办公场所 1、本地企业(注册地在合肥市内):在合肥区域内有办公场所一处建筑面积(下同)不少于500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因控股或隶属关系原因不能完全证明的,还须提供工商证明。 2、外地企业(注册地在合肥市外):在合肥注册有分公司且在合肥区域内一处有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得2分。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因控股或隶属关系原因不能完全证明的,还须提供工商证明。 3、场所不能满足(1,2基本分)要求的得0分。 0-2分 现变更为: 8 固定的办公场所 1、本地企业(注册地在合肥市内):在合肥区域内有办公场所一处建筑面积(下同)不少于500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因控股或隶属关系原因不能完全证明的,还须提供工商证明。 2、外地企业(注册地在合肥市外):在合肥注册有分公司且在合肥区域内一处有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得2分。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因控股或隶属关系原因不能完全证明的,还须提供工商证明。 3、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合肥区域内设置一处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得2分。 0-2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