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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金梅路与凤麟路绿化移植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FCGZ038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5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金梅路与凤麟路绿化移植工程招标公告答疑及变更 (项目编号:2017FCGZ0382) 一、变更 1、招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第3条“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变更为“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包含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2、招标文件中的上述内容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二、答疑 问:投标人资格中,对业绩提出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小区业绩(含道路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答: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本文件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0551-66396135 传真:0551-66396137 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部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2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