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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长寿路(杨公路-S311)改建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FCGZ054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0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长寿路(杨公路-S311)改建工程招标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2017FCGZ0545 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第35页附录9变更为: 附录9资格审查评审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数 量 资历要求 技术负责人 1 技术职称为相关专业 中级及 以上,不得兼任 施工员 1 专业配套、证件齐全,不得兼任 质检员/质量员 1 专业配套、证件齐全,不得兼任 安全员 1 专业配套、证件齐全,不得兼任 资料员 1 专业配套、证件齐全,不得兼任 取样员 1 专业配套、证件齐全,取样员可以兼任,但兼任的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说明: 1、以上人员证书及业绩证明(如有要求)均在资格审查中进行评审,相关人员应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表中注明并在企业库中需有审核通过的人员证书扫描件,该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满足评审需要,且应勾选链接上,企业库中没有审核通过的扫描件或未勾选链接的,证书不予确认。投标时不需另行提供原件。 2、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如无法在企业库中勾选链接,可以将证书扫描后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或自行扫描后上传到企业库“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在资格审查卷“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挑选上传。 3、项目中标后,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需增加,应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及业主方要求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内容为准。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0551-66396135 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3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