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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胜利广场V TO MAX 机械车位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7GFCZ147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胜利广场V TO MAX 机械车位安装答疑公告

“胜利广场V TO MAX 机械车位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7GFCZ147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6页付款方式可否按安装节点更改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合同生效;2.设备钢结构(主框架)进场三日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进度(即合同总额的60%);3.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5%4.完成工程培训、移交物业、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5、剩余结算总记得3%作为质保金待期满无保修责任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请明示。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因此次招标车位数量较多,60天无法完成,请问能适当调整工期,请明示。

答:完工期限变更为:合同签订后 90日历天。

3.招标文件第41页“企业知名度:投标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得 2 分;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得 1 分”,部分企业以其集团别的产品或商标获得的称号,并非针对立体停车设备的,明显存在公正盲点,对参与投标企业是不公平的,有为省内某钢构上市企业量身定做的嫌疑,请问此项可否取消,请明示。

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中,第5项企业知名度的指标描述中,“1、投标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还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现修改为:“1、投标人的机械车库相关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还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中,第6项企业技术实力的指标描述中,“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得1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所用主材或者施工工艺技术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得1分”。

4.招标文件第55页“两创产品投标声明函中《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中的两创产品”请问此项是否参与评标计分?

答:本项目对《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商务标评审。

5.招标文件第41页“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得1分”;因立体车库属于特种设备行业,机械类高级工程师更具权威性、针对性,可否用机械类高级工程师证书代替,请明示。

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中,第2项项目负责人资格的指标描述,“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扫描件和不少于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授权书”),否则不得分。”现修改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得1分,具有机械类高级工程师证书得0.5分,不累计得分,以得分高的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或机械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不少于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授权书”),否则不得分”。

6.第五章评审办法 8.6详细评审指标 6、企业技术实力:

投标人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40 项目的且不足 50项目的,得 1 分,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50 项目的得 2 分。

建议修改意见:该评审指标要求的专利证书项目数值太高,针对国内各停车设备厂家专利证书项目的普遍数值,建议修改为: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5项目的且不足 10项目的,得 1 分,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10项目的得 2分。

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中,第6项企业技术实力的指标描述中,“投标人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40项目的且不足50项目的,得1分,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50项目的得2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50 项目的得 2 分,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40 项目的且不足 50项目的,得 1.5 , 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10不足40项目的,得 1分,具有停车设备方面的专利证书≥5项目且不足10项目的,得0.5分,不足5项目的,不得分”。

7.招标文件P11页,第31条业绩要求中要求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我司所提供的验收报告均为特检院直接提供,盖特检院公章,无业主公章,请问可否采用?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P32页,车台板尺寸边梁要求宽度150mm;此要求在设备设计时候会减少车台板净宽不利于车台板净宽最大化设计,为了便于停车及人性化设计建议车台板边梁宽采用140mm,请问是否可行?

答:不可以。必须满足边梁宽不小于150mm

9.招标文件P33页,升降电机和横移电机采用明椿或同档品牌;请问是否可以采用东力电机品牌?

答:可以采用同档次产品。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P33页,钢结构规格中后横梁为H300*150;二层升降横移设备钢结构后横梁采用H250*125完全达到设计强度要求,请问后横梁规格可否改为H250*125

答:不可以。必须满足后横梁不小于H300×150

11.招标文件P33页,链条部分采用16A+20A;目前二层升降横移设备传动设计采用16A*2完全高于16A+20A组合设计,请问提升链条及传动链条可否采用16A16A*2链条?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招标文件P33页,PLC采用欧姆龙或同等品牌;请问可否采用施耐德品牌PLC?

答:可以采用同档次产品。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712,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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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