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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省直机关办公房维修
原项目编号: 2020BFAGZ00390
原公告日期: 09: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直机关办公房维修项目变更公告 “省直机关办公房维修”项目第3标段(项目编号:2020BFAGZ00390-3)变更公告如下: 1、取消招标公告其他说明和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在安徽省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信息登记手续”的要求。 2、删除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卷”的“企业承诺”中“十、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在项目开标前已在安徽省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如未按此要求办理信息登记,招标人可按照我单位弄虚作假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招标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追偿因招标失败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条仅针对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安徽省内建筑业企业此条不需要承诺)”。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的“特别提示”中增加:中标人须按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手续(如有),执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若因项目手续不齐或未执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导致本项目无法正常履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