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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第四安置区南区及天鹅湖路小学(暂定名)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19GWCZ4341-补4)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1、 投标文件技术标模块中获奖情况、技术标加分项(企业、项目经理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与施工组织设计中企业业绩、企业获奖情况有重复的内容。请问:是否只需要在“获奖情况”和“技术标加分项”中直接上传或勾选相对应的获奖、业绩资料,施工组织设计里不需重复添加,请明确?
答:自行考虑。
2、 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份数”的要求,投标人是否仅需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如需,应提供几份,请招标人明确。
答:无需要提供纸质版材料。
3、 依据“10.1工程重难点,第4条”内容,现场无临时用地,且不允许设置生活区,招标人是否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提供临时办公与生活用地,如不提供,该项土地使用费用应计入招标控制价,请招标人确认。
答:不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
4、 依据“建市办[2020]5号”文件内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费用应计入工程造价,控制价内并未包含此项费用,请招标人确认。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5、 关于项目创奖问题,投标须知前附表描述为“拟创黄山杯、争创鲁班奖”,合同中描述为“ 小学至少获得“颍州杯”,整体项目至少获得市级“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若未获奖,扣除合同金额 5‰。若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按照园区管理办法予以奖励”,请招标人明确创奖内容是否按合同要求执行,以及获奖后的具体奖励办法。
答:项目拟创黄山杯、争创鲁班奖,小学至少获得“颍州杯”,整体项目至少获得市级“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未获得保底奖项将扣除合同金额5‰ 。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管委会统筹考虑奖励,暂无明确办法。
6、 合同中约定材料调差范围为“仅限基坑围护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部分用钢材、预拌(商品)混凝土、中粗砂、碎石材料价格可以进行调整”,水泥、预拌砂浆是否也应纳入材料调差范围,请招标人确认。
答:此条款改为:材料调差范围为“仅限基坑围护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部分用钢材、预拌(商品)混凝土可以进行调整”。
水泥、预拌砂浆不计入材料调差范围。
7、 关于材料调差描述“(六)以上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在理解上或存在歧义,建议删除,改为在计算公式中明确:材料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材料价格月平均值为 A;招标人招标控制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为 B;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 D。以上A、B单价均为不含税。
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价差结算金额=(A-B×(1+D))*1.09
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价差结算金额=(A-B×(1-D))*1.09
答:合同中关于材料调差的条款调整如下: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仅限基坑围护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部分用钢材、预拌(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可以进行调整。
(一)调整周期
房屋建筑工程按施工工序、材料用量情况和实际施工周期设定为三个调整周期。分别为:基坑围护和地基基础(工程开工至±0.00完成);主体结构(±0.00以上结构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二次结构(主体结构封顶至二次结构完成)。
(二)调差计算方法
材料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材料价格月平均值为A;招标人招标控制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报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B×(1+D)+C
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B×(1-D)+C
(三)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取值
参照合肥市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例的仲裁结果,设定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20%。即当涨降幅度小于等于20%时不予调整,当涨降幅度大于20%时,依据计算方式予以调整。
(四)对承包人因响应环保督查、文明创建等政府主导重大事项,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合同中有关工期延误约定,合理顺延相应工期,确定差价调整的周期。
(五)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如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整材料价差,如材料价格下跌,按照上述条款调减材料价差。
(六)由于材料价差调整产生的变动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率、不可竞争费用、措施项目费等)。
材料价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
(七)由于价格调整施工合同所增加的金额,优先使用暂列金,超出暂列金部分,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8、 地下室人防区域战时给水,清单只显示预埋,管道、箱体、配件等是否安装,需明确。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9、 招标文件1.10.6显示主楼电梯机房采用空调散热方式,是否取消暖通设计图中排气扇安装,并调整相应图纸。
答:空调无排气换气功能。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0、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安装部分,电力电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子目均执行A4-9-111-A4-9-118相应定额子目,根据已标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可得出,该部分电缆执行标准换算“电力电缆是按照三芯编制的,电缆每增加一芯相应定额增加15%”乘以1.15,但是该部分电缆为五芯电缆,是否应该乘以1.3做标准换算。
答:经复核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11、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安装部分,部分矿物质电力电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编制均未执行“矿物绝缘电缆根据规格执行相应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2”该标准换算,是否合理?
答:经复核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12、 主楼(安装)清单名称“套管制作与安装”,清单特征描述为“1、名称:穿楼板预留套管2、材质:钢套管3、规格:DN50(穿入管规格)4、未尽事宜详见图纸、招标文件、答疑、图集、政府相关文件及规范等其他资料”,该清单定额子目执行A10-10-124“一般钢套管制作安装 介质管道 公称直径(mm以内) 32”,清单特征描述介质管道(穿入管)为DN50,执行该定额编制最高限价,是否不合理?
答:经复核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13、 主楼(安装)清单名称“套管制作与安装”,清单特征描述为“1、名称:穿楼板预留套管2、材质:钢套管3、规格:DN65(穿入管规格)4、未尽事宜详见图纸、招标文件、答疑、图集、政府相关文件及规范等其他资料”,该清单定额子目执行A10-10-125“一般钢套管制作安装 介质管道 公称直径(mm以内) 50”,清单特征描述介质管道(穿入管)为DN65,执行该定额编制最高限价,是否不合理?
答:经复核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14、 住宅楼土建清单中外墙做法为弹性乳胶漆,图纸中做法为外墙真石漆,与图纸不符。
答:外墙为弹性涂料,详见图纸中外墙做法变更单:2018159-所有住宅单体-A-02。
15、 本工程绿化、道路、景观、排水和安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可竞争费率)与招标文件第5章费率表不一致,软件接收过来的不可竞争费率和控制价是一致的,请问本次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是和控制价一致,还是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费率表执行,如果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费率表执行,和控制价不一致,会不会按废标处理?
答:本项目取费执行《合肥市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具体参见招标文件。
16、 1.室外景观中第三项“混凝土面层”控制价综合单价过低,计量单位是否为“m2”?
答:经复核,单位有误。室外景观工程单位工程清单第3项(项目编码:WB050201021002)单位由m3调整为m2,综合单价无误,由各投标人自行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