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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导乡岭上家园建设工程招标补疑

(编号:2019GDCZ3910-2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补充如下。

1、重难点提示: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要求施工单位务必做好防尘降噪方案和措施等管理工作。

2)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有一定施工难度,含基坑支护、塔吊安拆、平行施工、夜间加班、加大人员及机械投入、冬雨季及夏季施工保障、保证工期等施工难点。周边环境对噪声污染要求高,文明施工要求高,投标人应考虑各种潜在风险因素、认真仔细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抢工措施费,合理、科学组织施工,尤其深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支撑等危大工程等。

3)施工场地内可能不具备办公生活区临时设施搭设条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

2、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资料扫描费,整个项目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资料扫描费,含扫描费、刻盘费、航拍费。须符合肥东县档案馆移交要求,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进行报价,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3、楼房定位定标费,整个项目楼房定位定标费,单体采用GPS定位系统按照定位图进行定位定标初测、复测,包括楼房、地库、红线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定位内容;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进行报价,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4、强电、市政给水、燃气、有线电视总包配合费,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进行报价,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5、专家评审费、论证费、深化设计费等清单控制价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进行报价,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6、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经业主、监理等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

7、外墙饰面应在施工现场制作样板,待规格、颜色等经业主、监理等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8、施工场地内的临时设施(含工棚、料场、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布置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清运出场。

9、管道施工措施费,包括所有管道(含职能部门施工的燃气等)施工后的多余土方余土外弃和不足高程的回填及穿过小区道路、硬化铺装路面的回填处理或混凝土包管等含在本次招标范围,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进行报价,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0、投标人需自行考虑临时设施搭设场地,费用自行考虑,不予增加。

11、办公区由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单位办公用房1间、监理单位办公用房2间、跟踪审计单位办公用房1间、三检单位办公用房1间、满足20人参会的会议室、在限定时间内须完成满足项目办公需要的场地和设施(含办公桌、椅、空调等),并取得建设单位认可。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2、 施工措施特别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踏勘现场,根据自身实力考虑各种潜在的风险,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考虑施工便道维护修建费、临时围墙修建费,以及考虑施工、生活废水的有组织排放、疏通及维护费。周边建筑物等的安全防护(变压器及施工现场周边高压线路、塔吊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2)投标人须充分探勘现场,考虑办公区、生活区的布置位置,若用地红线范围内无法满足要求,须考虑租用临时用地,所租临时用地必须征得招标人、建设、规划、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办理临时用地许可等手续,且充分考虑建设实施阶段可能存在征地回收临设二次搬迁等风险。所有一切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投标报价除考虑临时设施费用外,还应考虑临时设施(临时房屋及其基础、临时道路、场地硬化、临时围挡及其基础、塔吊等设备砼基础、其它为施工服务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及其拆除后建筑垃圾外运等费用,做到工程竣工时“工完、料尽、场地清”。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的临时房屋及其基础、临时道路、场地硬化、临时围挡及其基础、塔吊等设备砼基础及其它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竣工验收及房屋交付前由中标人组织按标准进行开荒保洁,费用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

3)项目区域内的所有工程在交付前由总包单位自行负责看护,费用自理。施工单位务必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场区布置、围墙、绿化、路面硬化、生活区管理等)、防尘降噪方案和措施等管理工作,满足绿色施工要求及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费用自行考虑,含于投标报价。投标人须承诺交付业主前将所有临时设施必须全部拆除干净。并承诺根据附属施工工程要求或建设单位指令无条件拆除相应的临时设施。

4)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考察现场,对招标人提供的现状标高数据进行复测,投标报价时应考虑项目用地范围内室外设计标高以上多余的土方全部外运(包括建筑垃圾、现场拆除、破碎、清运),施工时场地内不得堆土,若有回填需借土方需满足质量要求和业主认可,费用应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单位自行考察弃土场,所选弃土场必须合法,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如因土方乱倒乱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同时招标人可对投标人处以该项工程款的两倍罚款。投标人在所报单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土方量及单价不予调整,报价应含借土或弃土场、扬尘防治等费用。投标单位应负责协调一切与该工程有关的地方关系,负责支付工程有关的环保费用。

5)为有效做好扬尘防污染治理,要求在工地围挡出入口必须配备泥土车自动冲洗台(严格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规格标准设置,设三级沉淀池、自动喷射装置),对渣土车进行冲洗,以及红线内土方覆盖或撒草籽等扬尘防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施工单位所有土方运输车辆必须用合法有效的环保车,门前三包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

6)中标人进场后需对现场总平面布置深化设计,方案需配效果图报监理、业主审核通过后实施。

13、验收特别要求:

1)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各专业或配合工程协调,包括工程进度计划的整合、协调,施工期间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施工过程报验管理,竣工验收前的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等工作。

2)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由招标人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也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自检),工程质量检测应符合合肥市建委《关于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的意见》(合建质安〔201776号)的要求,设备配备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推广使用“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的通知》(建质函〔201474号)规定执行。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综合考虑检测设备、自检、试件试块制作(至少制作5组),取样、送样、检测报告归档等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资料遗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复检所需的一切费用,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步工序。

3)总包单位必须使用临时电源对电梯、通风、消防、照明、泵房、立管等进行调试,调试用的电缆总包单位自行解决,电缆线径必须满足调试和验收移交前运行要求,并负责到移交之前正常运行的看护和安全工作。

4)总包单位负责牵头消防、交通、正式供电、供水验收,总包管理、配合施工、相关预留、封堵。施工区域内的材料库房、配电房等临时建筑、设施的位置需经建设和监理单位确认。

5)消防检测由承包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施,检测单位的选定和检测方案应征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同意,并满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相关费用(第三方检测除外)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6)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14、 相应风险的承担:

1)严格执行招标人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本工程执行《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履约督查和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违约金处罚奖励细则、第三方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20188号)   (详情请查阅中国肥东门户网站%W@GJ$ACOF(TYDYECOKVDYBhttp://www.feidong.gov.cn/display.asp?id=133010)的等有关规定,若被相关单位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接受招标人按照《肥东县政府投资项目违约金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2)本工地必须获得“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若达不到视同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总承包施工合同价的0.8% 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不含暂列金,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3)投标单位报价应考虑所建工程的检测、监测、验收等相关的一切费用(第三方检测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消防系统调试、消防检测、工程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档案馆移交材料扫描。

4)所有涉及本项目施工方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处理,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业绩进行实地核实,如业绩存在问题,将报请公管局处理。

6)室内环境检测、保温防火检测、门窗检测以及各种设备和材料检测等在清单中没有明确的专项检测、以及各项验收费用不在单独列项,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室内环境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专业的室内空气污染治理,产生费用(包括复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招标人可对投标人处以2-5万元罚款。

7)工程交付前水表、电表产生的水电费由总包承担,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8)竣工验收前所有管道的封堵由总包承担,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9)按业主及相关部门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PM2.5监控联动防尘喷雾,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标价中,中标后一律不做调整。

10)本次招标涉及图纸或清单中有“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均视为专业厂家的生产产品给予单独列项,采购的产品均需征得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许可并满足规范和功能需求,费用包含采购、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1)本次招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因进度需要可能发生的如平行施工、夜间加班、人员及机械投入、恶劣气候下施工等一切费用的产生,文明施工等费用投入以及维稳协调等产生的费用,后期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增加工程造价。

12)投标人要按照业主和相关部门要求,充分利用建筑工地宣传栏、施工围墙围挡、标语标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宣传建筑工地文明创建工作(内容、数量符合业主和相关部门要求)。施工现场围墙围挡上必须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所占面积不得低于围墙总面积的50%,需要调整内容或出现破损,按业主和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更换。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一律不做调整。

13)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增加的工程量不列入月工程款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后与结算款同期等额支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48        

附件:2019GDCZ3910-补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