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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次)二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19GSCZ4312-2-补5)
各投标人:
按业主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说明:
(1)招标文件附录7和说明均删除,投标时无需体现。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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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表中人员要求为投标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时无需体现。
2、项目中标后,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需增加,应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及业主方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