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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优化设计-施工-运营工程二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0BFNGZ00144
原公告日期: 10: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优化设计-施工-运营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招标编号:2020BFNGZ00144-补-3
各投标人:
按业主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第一部分:
1、投标软件“投标函”和“企业承诺”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函是软件的固定格式,且不能替换,那么标书里面的格式怎么放进去呢?或者把标书里面的格式放到投标函附件的第一页?
答:投标人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函”或“投标函附件”端口。
2、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是否为同一人,如果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吗?如果不为同一人,那么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之类要求是什么?
答: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由中标人委派,(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在中标后配备,投标时无需体现。
备注:技术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见附录 9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其他人员要求中附表 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运营负责人投标时应体现相关资料。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可以上传的地方,是否上传到投标函附件里面?
答:投标人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函”或“投标函附件”端口。
4:招标文件中设计优化部分对“河道清淤及清淤淤泥处置”提出优化要求(P33)。
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审表中要求设计优化方案包括“农田面源治理、河道清淤及河道综合整治”(P74)。
问题:本工程不含“农田面源治理”和“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所以无法进行优化方案编制,两处设计优化范围不一致。
需明设计优化具体范围。
答:本工程要求的设计优化方案,主要是对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中的4座农村坑塘和“水生态修复工程”中的镇区3km河道,清淤及淤泥处置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设计优化方案须确保河道水质稳定达标”(P34)
问题: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河道水质达标要求,且项目内容中没有相关的水质监测工程。
需明确河道水质达标要求。
答:本标段实施的工程只是盛桥河流域治理的一个子项目,工程实施后要求保证本标段工程措施效果,水质有所改善, 对本期治理段水质达标暂不做明确要求。
6、招标文件(P54)要求“模型及水质检测”课题研究,后续又提到“污染源空间数据库、污染物谱分析与产业结构关联性研究等课题”
问题:招标文件两处课题研究名称不一致
需明确具体课题研究名称及要求。
答:该两处课题研究都要求做到。
7、因最新答疑增加了项目经理述标,本项目覆盖面积广,要对现场进行详细的实地勘察,时间紧迫,故现申请延期,请予以回复。
答:本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0年05月13日09:30”;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现变更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8、根据蛟子山修复断面图,坡面修整和复绿高度为100m左右,而根据护坡典型断面图和现场踏勘,实际高度较矮,坡度较缓。可否提供整座山的平面布置图,明确施工范围。
答:见本补疑第二部分答复。
9、坑塘治理工程的断面图和发的平面图对不上,应该平面图上是对的吗?清单里显示是4座坑塘,现平面图上有29座坑塘,请明确一下施工范围。
答:见本补疑第二部分答复。
10、因为4月22日发布的补遗文件在技术标评审中加入了拟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述标版块,投标单位需要对项目现场进行详细的实地勘察。该项目覆盖面积广、施工内容多、技术要求高,故此申请延期开标,望批准!
答:本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0年05月13日09:30”;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现变更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11、招标文件中要求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一人,对人员资质未做要求,是否仅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委派人员是否需要委派文件?
答:详见本补疑第2条。
12、述标要求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凭单位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请问:该授权委托书是指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授权委托书,还是需要单独开具委托述标的授权委托书?
答:指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授权委托书。
13、资格审查文件的签署中要求,应按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的规定编制、签字或签章、盖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在相应位置签章也可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要求各方单独提供的材料及联合体协议书除外,必须由联合体各方签章。) 请问:(要求各方单独提供的材料及联合体协议书除外,必须由联合体各方签章。)中各方单独提供的材料是否指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盖章要求的企业承诺、联合体协议书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业绩、获奖等无需联合体成员单独盖章扫描上传?
答:企业承诺、联合体协议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也可以共同盖章,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4、因最新答疑增加了项目经理述标,本项目覆盖面积广,要对现场进行详细的实地勘察,时间紧迫,故现申请延期,请予以回复。
答:详见本补疑。
15、
请问项目总负责人是否可以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资审中的技术负责人和中标后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总工)是否指同一人?
答: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也不能为同一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6、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优化设计-施工-运营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补疑(招标编号:2020BFNGZ00144-补-2)中要求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标,述标涉及内容包括:(1)对设计优化方案进行述标:a) 全面、准确把握设计优化的重难点,提出本项目中的设计优化方案和建议;b)对河道清淤及淤泥处置优化方案的陈述,至少论证清淤方式,清淤淤泥的处置方式、弃置场所,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2)就对流域治理及本项目的理解。(3)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述标:a) 全面、准确、有针对性论述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和关键问题分析;b)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的应对措施和合理可行的建议,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等。述标涉及内容较多较广,时间紧任务重,为更好完成述标,申请延期开标,望批准。
答:本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0年05月13日09:30”;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现变更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17、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由于项目大涉及内容多时间紧,为更好审核项目工程量,测算施工成本,申请延期开标,望批准。
答:本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0年05月13日09:30”;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现变更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18、投标标书制作软件格式中第六部分评标所需其他材料中,第三项:企业承诺部分,与招标文件P122页“(六)企业承诺”格式不一致,投标中具体以哪个版本格式为准?
答:详见本项目补疑2,第二部分18条。
19、按照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1.4.1.2中第5条要求,注②:水环境(生态)治理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该业绩以联合体方式中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只有一家单位,认可承担该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只有一家单位的,投标人可提供合同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不止一家单位,该业绩不予认可。
问题:(1)、水环境(生态)治理项目施工业绩为PPP业绩时,PPP施工合同甲方为项目管理公司,业绩证明材料是否由项目管理公司开具即可?
答:可以。
20、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运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甲方盖章的业绩证明文件,因近些年众多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部分地区重点项目招标时合同甲方为地方人民政府,而非项目实际的实施机构,后期人民政府再授权具体实施机构作为项目业主,由于人民政府等政府部门工作的严谨性,在不了解项目实施状况的情况下不会轻易向运营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然而项目的业主方、环保部门为项目运营期内的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具有监督权及管理权。
请问:招标文件中所述的运营业绩甲方证明是否可由项目实际实施机构或者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开具?
答:不可以,必须是业绩合同的甲方出具的证明。
21、PPP项目中标后,为了方便运营和维护,一般由中标单位在当地成立绝对控股子公司来管理和运营。
请问:绝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业绩能否视为符合要求?
答:子公司的运营业绩不符合要求。
22、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是否有大小限制。
答:投标文件不大于100M。
23、“附录 15 招标需求”中“三、技术标准和要求”第 4 条“投标人的设计优化方案须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水质标准,且本次招标范围仅为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的二标段,仅对二标段所涉及的工程进行设计优化、施工和运营,工程实施后仅能保证本标段工程措施效果,水质有所改善, 但无法到达整个流域的地表水Ⅲ类标准,对于“须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烦请明确。
答:本标段实施的工程只是盛桥河流域治理的一个子项目,工程实施后要求保证本标段工程措施效果,水质有所改善,对本期治理段水质达标暂不做明确要求。
24、关于人员需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应符合下述形式之一:(1)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四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这里要求了四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但我们浙江省的社保证明现在都是在浙江政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人社局不再提供书面证明, 而且浙江政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社保证明中的账目明细只体现三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无法提供要求的四险,这个情况怎么办?
答: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办理。
第二部分:
1、请提供以下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电气及控制原理图。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七里联圩节制闸 |
2 |
1#液压坝工程 |
3 |
2#液压坝工程 |
回复:节制闸和液压坝电气设备满足招标图纸要求,出厂满足国标及行业规范等要求,提供合格产品证明、满足业主要求即可,投标人根据招标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综合考虑按清单报价,报价中含设备设计、采购安装、管道、预埋等全部可能发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并确保移交验收。
2、请提供七里联圩节制闸、1#液压坝工程、2#液压坝工程中,启闭机及闸门的技术规范(闸门开度、电气要求)及材质。
回复:《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2015)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
液压坝金属结构的长度和高度满足招标图纸要求,出厂满足国标及行业规范等要求,提供合格产品证明、满足业主要求即可,投标人根据招标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综合考虑按清单报价,报价中含设备设计、采购安装、管道、预埋等全部可能发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并确保移交验收。
3、根据蛟子山修复断面图,坡面修整和复绿高度为100m左右,而根据护坡典型断面图和现场踏勘,实际高度较矮,坡度较缓。可否提供整座山的平面布置图,明确施工范围。
回复:矿山修复示范区施工范围如下图所示,准确位置见图ZHS01-V16-KS-01-01中治理区范围及控制点坐标,治理区边坡坡度较陡,边坡高度约为100m,生态袋护坡典型断面图仅示意生态袋护坡做法,实际高度以1-1剖面图为准。
4、坑塘治理工程的断面图和发的平面图对不上,应该平面图上是对的吗?清单里显示是4座坑塘,现平面图上有29座坑塘,请明确一下施工范围。
回复:本项目一期二标共4座坑塘,平面图上的其它坑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5、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性设备如太阳能推流曝气机、水质自动检测仪是否在运营服务范围?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招标文件的“运营管理方案”中的清淤淤泥和脱水污泥处置,是否也在运营服务范围?
回复: “清淤淤泥和脱水污泥处置”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关于运营服务范围的明细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资料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综合考虑按清单报价,报价中含全部可能发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并确保移交验收。
7、该项目是否配备管理用房?
回复:节制闸和液压坝都有管理房,见相关图纸。
8、招标文件发布清单控制价文件:005水利部分成果文件—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8.2、8.3均为7套PGPR系统,共14套。但图纸中为7套,清单是否重复?
回复:(1)、本项目中共7套PGPR系统,现清单做以下调整,请投标人自行修改:
原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 |
工程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8 |
|
盛桥河镇区段PGPR生态修复系统工程 |
|
发下设备均含购置安装费用 |
|
|
|
|
|
8.1 |
500201010055 |
盛桥河镇区段PGPR生态修复系统 |
台套 |
设备采购安装全部费用,含设备本体、基础、配电电缆、管线等,详见招标图纸及补遗 |
7 |
|
|
|
|
8.2 |
500201010056 |
盛桥河镇区段PGPR生态修复系统 |
台套 |
设备采购安装全部费用,含设备本体、基础、配电电缆、管线等,详见招标图纸及补遗 |
7 |
|
|
|
|
8.3 |
500201010057 |
供电线路YJV22-4*16 |
m |
线路架设的全部费用,详见招标图纸及补遗 |
2800 |
|
|
|
|
8.4 |
500201010058 |
电力接入及测试费用 |
系统 |
电力接入、满足供电部门需求及必要的设备等费用 |
1 |
|
|
|
现删除8.2清单,原序号8.3调整为8.2,调整后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 |
工程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8 |
|
盛桥河镇区段PGPR生态修复系统工程 |
|
发下设备均含购置安装费用 |
|
|
|
|
|
8.1 |
500201010055 |
盛桥河镇区段PGPR生态修复系统 |
台套 |
设备采购安装全部费用,含设备本体、基础、配电电缆、管线等,详见招标图纸及补遗 |
7 |
|
|
|
|
8.2 |
500201010057 |
供电线路YJV22-4*16 |
m |
线路架设的全部费用,详见招标图纸及补遗 |
2800 |
|
|
|
|
8.3 |
500201010058 |
电力接入及测试费用 |
系统 |
电力接入、满足供电部门需求及必要的设备等费用 |
1 |
|
|
|
(2)、原清单有两处需调整,如下:
6.2 |
|
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
发下设备均含购置安装费用 |
7.2 |
|
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
发下设备均含购置安装费用 |
调整为:
6.2 |
|
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
以下设备均含购置安装费用 |
7.2 |
|
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
以下设备均含购置安装费用 |
(3)、原最高限价调整为118059827.33元;
调整后的水利工程总价表如下: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
Ⅰ |
分类分项项目 |
71409504.7 |
|
Ⅱ |
措施项目 |
3310205.43 |
|
Ⅲ |
其他项目 |
1000000.00 |
|
|
|
|
|
|
合计 |
75719710.13 |
调整后的各部分限价组成如下:
序号 |
名称 |
价格 |
备注 |
一 |
工程建设费 |
115059827.33 |
|
1 |
绿化工程部分 |
39340117.20 |
|
2 |
水利工程部分 |
75719710.13 |
含预留金100万元 |
二 |
运营维护费 |
3000000.00 |
|
1 |
5年运营费用 |
3000000.00 |
|
|
合计 |
118059827.33 |
|
合计(大写) |
壹亿壹仟捌佰零伍万玖仟捌佰贰拾柒元叁角叁分 |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2020.4.2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