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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义城卫生服务中心、大圩卫生院内外装饰改造等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补疑2项目编号:2019GBCZ4620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投标保证金中“(2)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修改为2)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均予以认可。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020年5月26日

附件:2019GBCZ4620-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