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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S451襄庐路灾害防治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091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S451襄庐路灾害防治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FGZ00917) 各投标人: 1、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标“投标函”中招标人名称自动抓取为“合肥市公路管理局(合肥市公路路政支队)”且无法修改,针对此情况,在本项目评审中,投标人上传的投标函中招标人名称为“合肥市公路管理局”或“合肥市公路管理局(合肥市公路路政支队)”均予认可,标后涉及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等事项的招标人均为“合肥市公路管理局”。 2、本项目关于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表述修改为: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5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