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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城建琥珀东澜赋听澜苑建安工程(肥东FD19-14地块)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035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琥珀东澜赋听澜苑建安工程(肥东FD-14地块)招标补疑3 项目编号:22020BFFGZ00351-补3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7章 投标保证金格式修改如下: 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并建议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银行保函或担保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或担保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注: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本项目招标人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修改为“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 3、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由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双方共同盖章确认后发放。 4、本项目后期的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等事项均由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全权负责。 5、招标文件1.3.3计划工期中“2022年本项目关键节点”要求2022年5月31日前所有单体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与备注中“确保2022年5月15日前所有单体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不一致。 答:以备注为准,确保2022年5月15日前所有单体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6、招标文件1.3.3计划工期中“2022年本项目关键节点”要求2022年5月31日前所有单体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和招标文件10.8中“57、关于本项目关键节点完成日期,暂定以2020 年6 月19日发出中标结果公示起而计算”所给定的起止时间与总工期690日历天相差较大,可否给定本工程暂定开竣工日期? 答: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或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690日历天。 7、招标文件第19页“本项目要求承包人争创“黄山杯”优质工程奖”与第59页“争创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不一致,是否都作为创优目标? 答:本项目要求承包人争创“黄山杯”优质工程奖
及“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8、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是否为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即:“合肥城建琥珀东澜赋听澜苑建安工程(肥东FD-14地块)项目”。请明示! 答:项目名称为“合肥城建琥珀东澜赋听澜苑建安工程(肥东FD19-14地块)”。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0年6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