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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六中学新校区项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068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六中学新校区项目工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3.2.1)自 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和住宅)施工业绩。 3.2.2)自
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单个合同金额10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和住宅)施工业绩。” 现变更为:“3.2.1)自 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和住宅)施工业绩。 3.2.2)自
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单个合同金额10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和住宅)施工业绩。 3.2.3)上述业绩要求须在单个合同中体现。” 二、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4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3.4.1)自 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和住宅)施工业绩。 现变更为:“3.4.1)自 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和住宅)施工业绩。 3.4.3)上述业绩要求须在单个合同中体现。” 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19日
3.4.2)自 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单个合同金额5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和住宅)施工业绩。”
3.4.2)自 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单个合同金额5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和住宅)施工业绩。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