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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东大圩水系综合治理及湿地工程—新河水库调蓄扩容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BGZ0123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东大圩水系综合治理及湿地工程—新河水库调蓄 扩容工程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0BFBGZ01237)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作废。 二、现本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中投标人疑问内容重新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附录9中说明1为:“以上附表2中人员要求为投标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时无需体现。”而第3章技术标评审表中关于组织机构设置要求为:“组织机构设置、分工协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质量负责人、终检工程师等):从组织结构形式、人员配备、专业匹配、职称、执业资格、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优得 2 ~ 3分,良得 1 ~ 2 分,一般得 0 ~ 1 分。” 请问二者要求是否矛盾? 答: 不矛盾。前者属于资格审查评审范围,后者为技术标评审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