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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S319军二路泉水至黄姑段绿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076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S319军二路泉水至黄姑段绿化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0BFFGZ00763
) 各投标人: 投标人疑问答复如下: 1、我方为S319军二路泉水至黄姑段绿化工程、S316巢庐路庐城至桐城段绿化工程、G346 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绿化工程的投标单位,通过研读招标文件发现,S319军二路泉水至黄姑段绿化工程、S316巢庐路庐城至桐城段绿化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打分项描述为:“1、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而G346 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绿化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打分项却描述为:“1、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 资格审查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技术标加分业绩。”三个工程的施工内容及招标单位都相同,评分内容描述却不同,请问项目经理业绩打分项是否可统一为:“1、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答: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执行。 2、现对S319军二路泉水至黄姑段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0BFFGZ00763)项目提出一些疑问: 1. 投标人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项目经理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我单位XX快速通道生态廊道改造提升工程、XX机场高速两侧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以上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答:不符合,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