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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海恒科创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0BFJGZ0061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海恒科创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补疑

(编号:2020BFJGZ00619-4

各投标人:

现对海恒科创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条第1条,获得安徽省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及“安徽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奖励费用已作为不可竞争费已列入投标报价之中,但清单中未有该项不可竞争费,请问该项不可竞争费如何体现?

回复: 删除该条中 “此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已列入投标报价之中”的表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1条中涉及的奖励或违约金在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给予直接计入或扣除,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单独计取费用,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变。

2、结合补疑3内容,对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分标准第2条调整如下:

涉及“幕墙工程”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除上述1要求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a.经项目总监审批通过的项目经理签字的幕墙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此处项目经理指上述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该证明材料须能明确体现出评审要素)b.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评审要素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c幕墙工程分部验收记录,此验收记录必须要有施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如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方对应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单位公章(此验收记录中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

3、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正文内容的“评标价”栏有误,为多余栏,请投标人不要将报价文件内容上传。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上传相应评审资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0-7-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