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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巢产业新城5G示范园EPC项目一期(暂定名)

     原项目编号: 2020BFKGZ0095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巢产业新城5G示范园EPC项目一期(暂定名)

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KGZ00959-1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投标人设计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认定方面有如下疑问:

1)投标人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施工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均满足要求,但设计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为投标人所属控股子公司(设计公司)业绩及人员,请问能否满足报名条件参与投标?即:是否可以适当降到联合体组建条件,允许系统内单位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设计院组成联合体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设计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类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请问,若投标人可以提供(以投标人作为唯一签约乙方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但EPC合同中没有约定设计负责人,需要出具怎样的证明资料,方可认定设计负责人业绩?公司对该EPC项目的内部设计负责人任命文件?还是业主单位出具设计负责人证明文件?

答:可以出具业主单位证明材料

2、关于招标任务书:

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0606.88 平方米。该地块容积率不小于 1.2,其中生产性建筑部分容积率不小于 1.0,建筑密度不小于 40%,绿地率不大于 10%。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其中行政办公研发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请问,是否表述错误,应修改为: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其中行政办公研发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答:应修改为: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其中行政办公研发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以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2)设计内容为该地块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含规划、消防等)及单体设计等所有设计工作,地块红线内及各类建筑物的 智能化、水、电、燃气、弱电综合、通讯管网(及管线衔接)以及施工图审查等均包含在本次设计内并进行投标报价。设计工作内容总工期60天。请问:除招标文件之外,还能否提供更多资料供投标人了解业主需求,更好的确定设计规划和设计方案?

答:本项目不提供规划设计方案,投标人带规划设计方案参加投标,设计条件通知书、可研报告、红线图已上传,请自行下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071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