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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撮镇镇幸福家园安置小区项目五期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DGZ0072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撮镇镇幸福家园安置小区项目五期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编制补疑6项目编号:2020BFDGZ00728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1中“(1)投标文件编制采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资料的,1需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勾选链接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人各类证件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A 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②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扫描件;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各类证件信息:注册建造师证 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④技术能力、奖项、荣誉等;” 

请问:企业加分项业绩是否录入交易主体信息库,即为新点投标软件版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中即可,无需在以 WORD 版形式放入其他材料中。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可以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项的“资格审查资料”栏中对应的通道勾选链接上传或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项的“其他材料”栏上传。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020年7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