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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巢湖市2019年庙岗乡安置小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MGZ0071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湖市2019年庙岗乡安置小区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MGZ00717)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2章前附表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现修改如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

2. 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3.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4. 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施工业绩,若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反映的评审因素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72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