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映湖公园二期、高速道口景观提升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KGZ0109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映湖公园二期、高速道口景观提升工程招标补疑 (编号: 2020BFKGZ01095-补4)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答疑如下。 1.设计工期45日历天是否包含在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内? 答:包含。 2.拟派往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是否需要到场开标? 答: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条等相关条款,招标文件未约定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造价软件编制的报价文件? 答:本项目为EPC招标,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造价软件编制的报价文件。 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只需要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答: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5.设计方案文本是否需放进加密的投标文件里? 答: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条等相关条款,招标文件未约定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6.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BIM建模? 答:不需要。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条款所述指标下浮率,具体为:下浮率=(1-评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7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