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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南淝河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第一批次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SGZ0195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南淝河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第一批次施工招标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SGZ01957-补2 问:蜀山区南淝河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第一批次施工,要求1700万元的住宅小区内部雨污分流工程业绩,请问,片区、城区、街道、社区雨污分流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住宅小区内部雨污分流工程施工业绩(不含污水处理厂、泵站、调蓄池及市政道路等配套管网项目)”,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7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