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一期)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140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智慧产业园 B 区(一期)施工招标文件补疑7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BFFGZ01409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计划工期变更如下: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①多层(360日历天):开工令下发后4个月内结构验收;7个月内单体具备初验;10个月内完成所有工程量并完成验收移交;11月内所有竣工结算;12个月内完成竣工备案。
②高层一(11层及以下):开工令下发后5个月内出正负零;9个月内结构验收;12个月内单体具备初验;14个月内完成所有工程量并完成验收移交;15月内所有竣工结算;16个月内完成竣工备案。
③高层二(24层):开工令下发后5个月内出正负零;12个月内结构验收;16个月内单体具备初验;18个月内完成所有工程量并完成验收移交;20月内所有竣工结算;22个月内完成竣工备案。
注:多层厂房必须按360日历天交付使用且完成竣工备案。
高层一(11层及以下)厂房必须按480日历天交付使用且完成竣工备案。
高层二(24层)厂房必须按660日历天交付使用且完成竣工备案。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4.1 条付款周期变更如下:
(一)、地下车库:
节点一:完成场区± 0. 000 以上土方及基础土方、 基坑支护、 降排水施工时, 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 80%;
节点二:(负一层地下车库)地下车库所有底板面积施工完成付至地下车库合同价款的30%;地下车库顶板全部施工完成付至地下车库合同价款的 60%
节点三:(地下车库装饰、 安装等工程全部完成, 且所在标段具备竣工初验和移交物业条件时)付至地下车库合同价款的 70% ;
节点四:(所在标段竣工验收合格、 移交物业、 上报结算资料且资料完整时)付至地下车库合同价款的85%
节点五:(所在标段竣工结算完成、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若乙方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质保金,则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由乙方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乙方不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质保金,则竣工结算完成且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累计付至该项目结算定案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返还质保金(无息)。
(二)、多层(六层以下):
11栋多层划分两个组图:组团一:B3#、5#、8#、9#;组团二:B19#-23#、25#、26#。
节点一:(所在组团完成±0.000结构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10%(不含签证增加价款,不含预留金,余同)。
节点二:(所在组团结构封顶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 40%。
节点三:(所在组团主体结构验收通过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50%。
节点四:(所在组团内外粉刷完成、地坪完成、窗框完成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60%。
节点五:(所在组团全部工程量完成、落架、清场完成,具备室外总体进场条件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70%。
节点六:(所在标段竣工验收完成,上报结算资料且资料齐全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85%
节点七:(所在标段结算定案、移交物业、并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若乙方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质保金,则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由乙方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乙方不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质保金,则竣工结算完成且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累计付至该项目结算定案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返还质保金(无息)
(三)、高层
①8 层(位于地下室上):
节点一:(所在组团均完成4层结构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20%
节点二:(所在组团均完成结构封顶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40%
节点三:(所在组团主体结构验收通过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50%
节点四:(所在组团内外粉刷完成、地坪完成、窗框完成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60%
节点五:(所在组团全部工程量完成、落架、清场完成,具备室外总体进场条件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70%
节点六:(所在标段竣工验收完成,上报结算资料且资 料齐全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85%
节点七:(所在标段结算定案、移交物业、并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若乙方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质保金,则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由乙方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乙方不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代替质保金,则竣工结算完成且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累计付至该项目结算定案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返还质保金(无息)
②11 层(位于地下室上):
节点一:(所在组团均完成4层结构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13%
节点二:(所在组团均完成8层结构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26%
节点三:(所在组团均完成11层结构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40%
节点四:(所在组团主体结构验收通过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50%
节点五:(所在组团内外粉刷完成、地坪完成、窗框完成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60%
节点六:(所在组团全部工程量完成、落架、清场完成,具备室外总体进场条件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70%
节点七:(所在标段竣工验收完成,上报结算资料且资 料齐全时)付至该组团合同价款的85%
节点八:(所在标段结算定案、移交物业、并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若乙方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质保金,则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由乙方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乙方不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代替质保金,则竣工结算完成且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累计付至该项目结算定案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返还质保金(无息)
③24层(位于地下室上):
节点一:(所在组团每完成1/4层数结构时)分四次分别付合同价款的10%,结构封顶时累计付至40%
节点二:(所在组团主体结构验收通过时)付至合同价款的50%
节点三:(所在组团内外粉刷完成、地坪完成、窗框完成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0%
节点四:(所在组团全部工程量完成、落架、清场完成, 具备室外总体进场条件时)付至合同价款的70%
节点五:(所在标段竣工验收完成、移交物业、上报结算资料且资料齐全时)付至合同价款的85%
节点六:(所在标段结算定案、移交物业、并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若乙方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质保金,则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由乙方提供结 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乙方不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质保金,则竣工结算完成且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个月内累计付至该项目结算定案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返还质保金(无息)
注:以上各付款节点造价不含签证增加价款,不含暂列金。
二、本项目疑问回复如下:
我单位拟参与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一期)施工(项目编号:2020BFFGZ01409)投标工作,针对招标文件提出如下疑问:
招标文件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1 中投标所需资料:
(1)投标文件编制采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资料的,所需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主体信息库, 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勾选链接上。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人各类证件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②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扫描件;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各类证件信息:注册建造师证书、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
④技术能力、奖项、荣誉等;
请问:鉴于企业加分业绩单体竣工验收报告比较多,生成投标文件时有可能占用内存较大,影响上传.除此之外,若将投标文件压缩后上传,又有可能会影响企业加分业绩扫描件的清晰度,给评标专家带来不便,不利于投标人加分.为此,能否将企业加分业绩在如下图红色框框所示之处在企业诚信库中进行勾选?
三、本项目工期紧,投标人应在措施费中充分考虑相关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
答:本项目投标人加分业绩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进行上传。并在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备注是注明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业绩编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
|
技术负责人 |
|
监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资格审查用业绩 □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8月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