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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学院设计创意产业和建筑与交通工程实验实训平台建设工程配电房及外电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115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学院设计创意产业和建筑与交通工程实验实训平台建设工程配电房及外电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GZ01152-2

各投标人:

按业主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等盖章)。对于消防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以下材料即可:由消防 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并提供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网址(如有)备查。 2. 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

请问其中提二条中的: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其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能否是当地供电公司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答:可以,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可提供当地供电部门出具的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须有供电部门盖章确认)或当地供电公司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须有供电部门盖章确认)。

 

2我司在认真阅读  合肥学院设计创意产业和建筑与交通工程实验实训平台建设工程配电房及外电施工 项目的招标文件过程中,现有如下疑问: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业绩要求,如:

 

 

图中“(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供电公司出具验收证明么?

           

答:见本补疑第一条。

  

3、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5.2 开标程序”修改如下:

5.2 开标程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及银行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有);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4)对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签号由系统随机一次性发放(签号为1~A, A为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并公布给各投标人(无论投标人是否解密成功都将进行签号的发放);

5)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

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7)开标结束。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8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