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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工投·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EPC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2304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EPC工程招标文件
补疑2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BFFGZ02304
各投标人:
本项目疑问回复如下:
1、我司拟投标的工投·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 EPC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概述的项目业态信息为工业厂房、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EPC项目,属于工业建筑范畴。但要求的招标人类似业绩却为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6 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 1 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EPC项目,请问我司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提供工业建筑EPC项目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答:需证明该工业建筑EPC项目使用用途为民用。
2、我司拟投标的工投·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 EPC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须具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6 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 1 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在建或竣工,业绩中担任牵头人的必须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我司有一个竣工项目实际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合同中概述未体现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但合同中有我司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盖章,请问此项目可否作为投标人项目业绩?
答:按照招标文件附录3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相关文件。
3、本项目我公司拟采用联合体投标,请问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双方单位需签字盖章外,其他电子投标文件资料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答:可以。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要求提供“一、承包人建议书和二、承包人实施计划”,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资料中未见“一、承包人建议书和二、承包人实施计划”相应内容,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一、承包人建议书和二、承包人实施计划”?
答:技术文件内容和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但必须包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施工组设设计内容。
5、本项目我公司拟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有关资料无相应上传窗口,请问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联合体成员有关人员、业绩、资格、获奖等资料是否可以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八、其他资料”?
答:可以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八、“其他资料”中。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8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