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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EGZ0171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EGZ01712-2

 

各投标人:

1、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是“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还是“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请明确。

答:本项目的招标项目名称为“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2、本项目的标段号应如何填写?请明确。

答:本项目的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为“2020BFEGZ01712”。

3、本项目无财务要求,投标软件中导出的《近年财务状况》表中的“财务状况表”是否可以删除,无需填写?请明确。

答:不要删除,但可不填写。

4、招标文件第8页“10.投标保证金账户”中要求“标段简称:1标段”,请问是否保证金转账时的电汇凭证中“附件信息及用途”处只需填写“1标段”即可?请明确。

答:是。

5、本项目软件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导出的《授权委托书》部分需要填写的是“身份证号码”,纸质版招标文件第114页中的《授权委托书》部分需要填写的是“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请问此处需要填写的是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还是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号?请明确。

答: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及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条“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建设施工业绩。 2)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问:(1)我单位与另一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某污水处理厂DBO项目,但我方非联合体牵头人,我方为联合体中施工方,现项目已竣工验收,请问此业绩能否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2)此业绩为某污水处理厂DBO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我单位有此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可证明本业绩中配套管网工程量超过6000万,请问我单位此业绩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等要求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制作后在对应端口上传扫描件。

 

注: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082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5日

附件:2020BFEGZ01712-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