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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滨湖金融服务中心三期--金融科技大厦电力施工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HGZ0201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滨湖金融服务中心三期--金融科技大厦电力施工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0BFHGZ02012)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对于消防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以下材料即可:由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并提供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网址(如有)备查。请问:是否可以提供供电公司出具的竣工验收单?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供电公司出具的竣工验收单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本项目答疑及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内明确本工程桥架及母线槽由中标单位施工,但清单中只给了一部分工程量,是否可以理解为中标单位只需施工清单中所明确的工程量,其他桥架及母线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1、本次招标桥架采购安装包含以下范围:
j配电房低压出线柜至地下一层消防总箱(02)-1Nt1.2、地下室总箱(02)-1Nt3、地下二层消防总箱(02)-2Nt1.2之间电缆敷设所需部分桥架
②从指定接驳点至项目配电房的高压电缆敷设所需桥架
本次招标母线槽采购安装包括以下范围:
①配电房内的母线槽为配电房内高低压设备及变压器相互连接所需的母线、母线排或母线槽等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8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