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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工投·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EPC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2304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EPC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FGZ02304 各投标人: 本项目疑问回复如下: 1、本项目补疑2中问题1回复“需证明该工业建筑EPC项目使用用途为民用”,请问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补疑2中问题1回复“需证明该工业建筑EPC项目使用用途为民用”调整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民用建筑工程”均调整为“民用建筑工程或工业建筑工程”。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业建筑工程”,
则该“工业建筑工程”必须为标准化厂房或该“工业建筑工程”的实施区域属于产业园。 注:若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反映出上述评审所需要的信息,须另增加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2、我司参加工投 ·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EPC工程投标,招标文件P33页设计分管领导要求: (1)
设计分管领导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分管领导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分管领导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还需提供任职证明材料(任职岗位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请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未提及设计分管领导任职岗位情况,请明确任职证明材料需提供什么内容?任职什么岗位? 答: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招标需求中-六、人员配置要求中的分管领导即为设计分管领导。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即“设计分管领导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分管领导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分管领导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还需提供任职证明材料(任职岗位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分管领导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 招标文件第三十页所说的其他能反映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包不包括业主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附录3“其它:审图合格证或其他能反映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
;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建筑面积、履约完成情况等相关业绩指标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执行。 4、业绩如果没有中标网址和截图,可不可以用业主证明代替? 答:不可以。 5、招标文件第26页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条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不得进行更换。”与招标文件第36页附表2中说明“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相矛盾。请问招标文件中是否需要体现及提供技术员、施工员等其余五大员相关证明材料? 答:按照招标文件附录6规定执行。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联合体双方成员各自提供? 答:不需要。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为牵头人提供。 7、招标文件第60页承诺是否需要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还是仅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承诺? 答: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 8、招标文件P23“...(1)投标文件编制采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资料的,所需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勾选链接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人各类证件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②投标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扫描件;
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各类证件信息;
④技术能力、奖项、荣誉等;...” 问: (1)设计单位是否需要上传相关资料到主体信息库? (2)牵头方标书制作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如何勾选相关内容? 答:若为联合体,非牵头单位的资料可以上传到主体信息库勾选上传,也可以在商务文件“其它材料”中上传。 9、招标文件P25”...(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依法处罚,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问:设计单位为校办的设计企业,拟派设计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等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养老保险为学校缴纳,设计单位提供:(1)由“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及院校人事部门盖章证明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2)拟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在设计单位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截图;是否可行? 答:可以。 10、招标文件P33“...设计分管领导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分管领导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分管领导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还需提供任职证明材料...” 问:设计分管领导任职证明材料,设计单位为校办企业,任职证明可否提供学校颁发的任命文件? 答:可以。 11、招标文件P156”...项目部由施工、设计联合组成,主要组成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 名)、技术负责人(1 名)、施工负责人(1 名)、设计代表(1 名)、技术员(3 名)、施工员(3 名)、材料员(2名)、质检员(2 名)、安全员(3 名)、资料员(1 名)及造价员(1 名)。 ...” 问:请问设计代表(除社保外)需要什么要求?投标是否要提供? 答: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应资料。 12、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工程质量是否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填写“合格”即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3.3质量要求填写。 13、 关于招标文件 P61 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业绩、奖项、荣誉(如有):须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注明,奖项、荣
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由于投标软件生成文件都已经限制了大小,可能会导致标书内容过大且无法生成投标文件的情况。请问是否可以仅将业绩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勾选并备注
“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 请明确。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8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