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大禹路(梅冲湖路-淮下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XGZ0239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投标人:
重要提示
1、人工费执行《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文)。其中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其相对于定额人工费增加的部分 / 元只计取税金。
2、本工程取费按“ 市政 工程取费标准”中“ 道路、排水、桥涵工程 ”的费率计取;其中市政工程中挖或填土石方量大于5000m3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其企业管理费率8%、利润率8%,措施项目费率和不可竞争费率按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
按业主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作出如下补充:
一、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区, 本次招标范围:
大禹路(梅冲湖路-淮下路),起点现状梅冲湖路,终点淮下路,全长约38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规划红线宽度45米,设计速度60Km/h
本工程包括:
1、道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侧石、路铭牌、护坡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检查井及过路管、外接管、外接检查井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照明工程:包括管道、线缆、基础及灯杆、灯具采购安装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绿化工程: 包括绿地整理、苗木栽植养护、树池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绿化施工参照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养护等级二级、成活期养护一个月、保存养护一年。
5、电排工程:管道、工井、手孔井等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
6、交通工程:仅计预埋管线、手工井。
7、土石方工程:道路土方、排水土方、绿化种植土回填、交通土方、电排土方、照明土方开挖、回填等。
8、设计图纸已设计的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无
9、其余参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二、暂定项目:
(一)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以暂定工程量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不锈钢隐形井盖,型号: 1600*1600mm,暂定工程量28个,列入道路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
2、燃气阀门井井圈加固,暂定工程量8个,列入排水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
3、给水、燃气管道管顶30cm以下回填中粗砂,暂定工程量 765 m3,列入土方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
4、给水、燃气管道余方弃置,暂定工程量 2120 m3,列入土方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
(二)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暂列金额为 111万 元,计入道路工程其他项目中,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三)执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及其金额如下:
无
三、按项列入清单的内容,标后不予调整:
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按项计入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按项包死,中标后不予调整。
1、临时用水用电接引:包括自来水开口费、接引费、自备发电机、供电报装费、变压器架设的主材及安装、移交前的路灯电费等全部费用,如不具备水电接引到位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解决水电问题,以满足施工需要,按一项10万元计入道路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接引方案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才可以实施,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四、补充图纸及修改图纸的说明:
本工程在第一次发放图纸后,无补充图纸,具体详见图纸目录。
五、总承包服务费:
无
六、温馨提示:投标人投标报价还须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慎重报价。
七、业主其他要求及提示:
1、工程存在沟、塘等需清淤工程量按照图纸量列入,投标人需根据现场考察后确定实际清淤量并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总价包死,结算时不予调整。
2、考虑到施工质量及安全,所有过路弱电管线均应采用大于4mm的镀锌钢管;另外,工地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执行《新站高新区重点局市政及生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3、路灯工程含土建及安装工程,其包括灯杆灯具及光源等材料采购、路灯安装、基础、灯杆具中的引下线、穿线管、电缆、过路管、工井及施工后期的穿线、调试等,以及包含路灯灯杆外铭牌,铭牌材质及规格根据接管单位要求另行规定;路灯控制柜增加路灯监控终端,WJ3005型,具有远程抄表、远程节能控制接口,符合新站区现有监控终端协议要求,投标人报价中应充分考虑。
4、在招标范围内施工如:围墙施工、绿化施工、与现状道路及排水衔接施工时,需对围墙基础、绿化场地整平、土方挖运整平、既有道路及各类管道进行开挖、路基挖石方、沟槽挖石方(含雨污水沟槽、弱电、给水、燃气等所有沟槽)、换填级配碎石、排水清淤、防水层恢复及管道检查井加固维修等工作,因清单描述不一致、设计图纸反应有误差或地勘资料未反应的不明因素,均由投标人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所涉及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根据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后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5、管道交叉保护:施工范围内管道交叉垂直净距小于规范要求时,需采取保护措施,具体措施需满足设计要求,投标人根据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后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6、C20混凝土包管:所有过路管道,管位位于道路路床和路面结构层范围内的(图纸设计中雨水口连接管除外,雨水口连接管按照图纸设计的钢筋混凝土包管实施),全部采取C20混凝土包管,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后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7、施工范围内各种管线施工配合:本工程施工范围内,须配合供水、供热、供电、燃气及弱电管网等施工。施工时确保施工和配套的管线同步施工,投标人必须采取探沟方案,调查周边管线埋设状况,避免对已埋供水、供电、燃气及弱电管网等管线造成破坏,开挖后需采取加固保护措施,加固保护措施采取镀锌钢管套管和C20混凝土包管。对于其他分包及参建单位,中标人需及时无偿提供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进出场道路等;同时,中标人需对相关单位施工完成的检查井、管道等进行保护,避免施工造成损坏,损坏部分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对于预埋管线回填(含有关工井破坏恢复),因回填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管线损坏(含有关工井破坏恢复),需重新更换所产生的二次开挖回填仍然由中标人实施;另外,投标人报价中应包括交叉施工降低施工效率所产生的费用,以上费用投标人需根据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后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8、投标人在施工前必须对雨污水、供电、供水、弱电等专业管线的位置进行综合考虑、把关、召开管线综合协调会,严禁在侧石位置布置各种井盖,否则由投标人对井盖进行移位、加固、升降等,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9、排水工程施工一段检测一段,中标人需委托专业公司,对完工管道进行成像CCTV检测(采用管道机器人、电法测漏仪、声呐检测成像系统、潜望镜QV成像检测系统等检测设备)并提供成套影像资料,作为验收和移交的附件资料(排水工程需满足合肥市排水导则及网格化普查等有关要求)。因上述要求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须详细了解合肥市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0、为保证排水管道质量,每种管径砼管道,按照不低于工程量5%抽检比例进行破坏试验检测管道强度及配筋,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1、施工便道和居民通行便道新建、维护及拆除等费用项目:施工便道和居民通行便道(施工期间需确保沿线单位、居民出行修建通行便道,方案需报交警、属地政府、城管等部门审批),含修建道路施工期间交通导行疏导员、便道新建、维护及拆除等费用,工程量、运距、渣土费、土源费、保洁费及其他一切辅助措施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2、沟槽开挖存在深基坑作业,在施工中需充分考虑施工的安全性和周边住户、建筑(构筑物)安全,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如钢板桩等),包含深基坑支护的方案优化设计、审图、专家论证、施工等,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3、雨污水管道和其他管道等清淤、疏通、各综合管线(雨污水、给水、电源线等)的管线碰接、管井衔接及对老管道在开挖过程中进行加固、改造项目:雨污水管道、箱涵和其他管道等清淤、疏通、增加管线、增加管配件、更换老旧管线、增加管、改造维修管井、凿洞进井并修复及对老管道在开挖过程中进行加固、改造、原管位重建新管道时的临时排水、现状已有保留利用以及新建与原管道连接处上下游管网及检查井需清淤、疏通,管道清淤范围为上下游300米范围,施工前应调查并探沟明确,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保护,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并确保验收移交。
1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投标人必须符合有关文件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针对本工程所作出的安全、文明措施,必须符合合肥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要求。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至工程竣工移交。为有效做好扬尘防污染治理,要求在工地围挡出入口必须配备泥土机冲洗台(4米*6米*1.3米,设三级沉淀池、自动喷射装置),对渣土车进行冲洗,施工沥青时必须配备真空吸尘车对作业面进行清扫,以及红线外土方覆盖或撒草籽扬尘防治,围挡设置标准、文明提示和警示标志、标牌等文明施工措施,施工过程需严格落实,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扬尘防治增加费内。
15、本项目施工需到城管、燃气、供水、供电、属地政府等部门或单位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涉及到既有道路衔接施工、排水衔接施工、围墙影响范围、周边房屋及其他在建项目建设驻地段施工,需充分考虑外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所导致的功效降低及执行环保措施、安全措施而产生的费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周边住户出行方便,上述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6、为确保施工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需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监测,沉降、变形监测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定期出具监测报告,监测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方案及现场情况计算,上述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7、现场的相关临时用地、办公用房及工人住宿用房、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的建设等要充分考虑场地的限制,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解决临时用地等相关事宜(需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手续)。上述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临时设施费内。
18、施工范围内涉及部分原有综合管线(含检查井)及杆线的保护、移位、升降、加固、井盖更换(铺装部位加装隐形装饰盖板,包含园路等部位),新建的其他综合管线(含检查井)的升降与加固,行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的检查井盖一律为宽边防沉降检查井盖,必须安装调节环,所有检查井增加铭牌及防坠网,铭牌尺寸规格8cm×6cm,材质:铝合金,上述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19、中标人负责“包验收、包移交”。路灯、交通等工程验收与市政管养、交警等主管部门协调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20、对道路沿线电力、电信、交通监控等市政设施箱柜改造,具体做法详见设计图纸,施工前需与相关管养单位进行对接,满足设计图纸及管养单位要求,包括协调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21、按照《合肥市市政管线探测技术导则》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提供所承担施工的地下管线竣工资料电子版文件,满足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的移交要求。同时执行市建委合建[2011]101号文《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定》的通知,所涉及的档案扫描费用,竣工验收材料电子、声像等档案费用,含在相应工程报价中,不单独计算费用。
22、投标人必须考虑到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其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到材料、人工、设备价格升降等因素,中标后不得因此原因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
23、临时交通组织设施:本工程的交通导行方案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需要在道路全线安装封闭围挡,封闭材料、封闭形式及安全性均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应做好行人、社会车辆的通行、交通警示、疏导工作,在相关路口须按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立警示牌、导向牌、公示牌、太阳能信号灯、临时照明等,包含封路、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疏导(人员数量及相关要求按照道路交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等。为防止交通安全隐患,在道路交口信号灯未安装完毕就通车放行的情况下,道路施工单位负责各通行交口处必须设置移动式信号灯,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同时,根据合肥市有关文件要求或业主需要,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围合的完整性,并按要求张贴宣传广告及标语相关费用均需考虑到投标报价中。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24、道路消防栓安装施工涉及到的道路破复及绿化移植恢复由中标人负责,消防栓建成后移交及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给水新老管道连接,水表、阀门(井)迁改,控制价不单独列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25、投标人报价时需详细勘查现场并根据供水工程特点自行综合考虑局部不同管线高程或位置发生的管件增设,后期不予调整,控制价不单独列项。
26、道路圆弧段路侧石必须采用工厂定制加工,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27、该项目必须采用样板引路选择代表性节点位置进行样板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人行道、绿化样板段不少于100米,节点花境样板不少于1处、路灯样板不少于1盏。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28、交口处交通信号灯、路灯及各种交通标志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现场定位,或者配合相关专业单位进行现场定位,经监理、业主等各相关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9、原有苗木移植:施工范围內需要移植的的乔木、灌木、色带至业主指定地点,并保证健壮成活。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30、施工排水、降水:施工期间沟槽、基坑等排水、降水的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31、天网系统迁移及恢复:与本项目有关的天网系统保护性迁移、待施工完成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恢复。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32、沿线居民、厂区出入口高差顺接:与本项目有关的沿线居民、厂区出入口与设计道路面层存在高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做出顺接处理。高差<10cm的可采用顺坡处理,≥10cm以上者可采用台阶处理。上述顺接处理需满足居民、厂区等出入需求。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33、废弃管道、检查井处理:废弃的在路基范围外或埋深较大的管道、检查井,应在废弃管道端头用混凝土封死、检查井内用砼填实,顶部用混凝土盖板封死。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34、周边居民、厂区排水接引:在施工期间针对周边居民、厂区、现状排水进行接引,保证施工期间的正常排水。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35、原有雨污水管道接入及检查井改造:现状改造的雨污水检查井应根据雨污水管道接入的高程进行井筒或井室的改造。若仅改造井筒、则采用MU25混凝土空心砖砌筑,若改造井室、则按照钢筋砼检查井进行新建;另外,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雨水、污水排水管道需重新接入新建检查井内,并保障排水畅通。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36、回传光纤租赁费用:每个交叉口租赁1芯光纤单点回传,从验收合格之日至质保期满(质保期三年)。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37、中标单位需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对沿线人行道板、侧石及雨水箅等做好保护工作,破坏后自行按原结构修复,该项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八、招标文件修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万元。
第二部分 :设计补充说明
一、共性问题
1、 本工程土方运距多少?
回复:土方运距控制价按10KM 考虑,实际运距或超出部分的运距、渣土费、弃土场、土源费等投标人需现场勘查后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二、个性问题
道路工程:
1、 本工程是否需要浸水护坡,长度多少
回复:按60m计,平均高度按3m计。
2、 请提供下图中沟塘双向塑料土工格栅的工程量
回复:按2248m2计。
3、 请设计提供挖填交界处的土工格栅的工程量
回复:按10800m2计。
4、 请明确车止石的个数
回复:按24个计。
5、 请提供新旧道路搭接的长度
回复:按80m计。
6、 非机动车道是否需要设置透层、封层和粘层
回复:需要。
7、 侧石颜色是否均为芝麻灰,请明确?
回复;是。
绿化工程:
1、 请提供下图中兰花三七的高度、冠幅
回复:兰花三七冠幅10-15cm,高度15-20cm。
2、 乔灌木是否需要刷白和草绳绕树,请明确?
回复:需要。
排水工程:
1、请明确排水管道回填基础的材质?
回复:管道基础采用180°砂石基础,详见06MS201-1P11,沟槽管顶50cm以下采用中粗砂回填,其余采用6%灰土回填,求同道路设计要求,与道路路基处理重叠部分按路基处理要求进行回填。
3、 请明确下图中所有混凝土管道是否均为Ⅲ级管
回复:d1200管径为Ⅲ级管,其余为Ⅱ级管。
交通工程:
1、拉管材质?
回复:PE管
2、交叉口管道规格?
回复:DN75
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