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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巢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KGZ0225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巢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KGZ02250)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和资质加分修改如下: 2.2.2(1) 业绩、奖项、荣誉 投标人业绩 9分 1、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施工业绩。 2、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3、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评分业绩。 资质加分 5分 1、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得5分; 2、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得2分; 3、企业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得1分; 备注: 1)根据投标人商务文件审查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 2)同一资质按高的得分计算; 3)本项不累计加分,满分5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10.10招标人其他要求三、特别提示:5、关于工程检测试验修改如下: 关于工程检测试验:1)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应包含检测机构收取的工程试验检测费(第三方检测除外);2)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复检所需的一切费用,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诚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