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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长江东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0BFYGZ0220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长江东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YGZ02201

 

各投标人:

    本项目疑问回复如下:

1、针对瑶海区长江东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文件中要求自20151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文件截图中颁布时间为准),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建或参建的园林绿化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问:本公司项目获得的鲁班奖是园林项目获得的但在奖项上没有明确体现,可提供获得此奖项的项目合同证明本项目为园林绿化项目是否认可?

答:本项目获奖加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为“建筑装修装饰项目或者“园林绿化项目”可提供获奖项目合同。

2、招标文件P47页 “设计方案评审”中分项名录与招标文件P147页中“二、设计方案目录编制如下”中提供的目录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目录是否与P47页中分项名录保持一致?

  答:设计方案由投标人依据评审标准自行编制。

   3、本项目招标公告“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方为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且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
”设计资质具体是指?

   答:牵头方为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是指具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承担: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 同时具有建筑装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92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7日

附件:2020BFYGZ02201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