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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GGZ0231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GGZ02313)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中第12.2条关于预付款的约定调整如下: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总额为合同暂定总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中标人须一次性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要求与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一致),合同外增加的项目或工程量不再追加预付款。预付款应专款专用,首先应考虑工程的备料款。一旦发包人发现预付款被挪作他用,发包人有权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的10%,中标人须一次性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要求与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一致)。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从工程计量当月开始抵扣。发包人按照当期计量产值连续6个月在工程进度款中等额扣回。发包人将在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测算,并有权在过程中加大预付款抵扣比例。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银行保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93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30日

附件:2020BFGGZ02313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