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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燃气集团2021-2023年度燃气管道非开挖工程定点施工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278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2021-2023年度燃气管道非开挖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GZ02788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P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原为:“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1)计税方法: þ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 þ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 现变更为:“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þ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 þ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7日